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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會被抵押嗎?

【大紀元2月9日訊】很多借錢買房子的人都知道,銀行之所以願意借錢給自己是因為銀行把自己的房子做了抵押品,在房子上放置了抵押權(lien)。如果自己不把銀行的錢付清,自己對房子並沒有百分之百的處置權利,賣房子的時候要把銀行的貸款先付清才能轉讓。如果不按期繳納銀行每月的本金和利息,銀行就會把房子沒收,進行法拍。現在大家大概知道「抵押」的利害了,那麼還有甚麼情況會導致房子被抵押呢?
  
如果你欠了政府的稅,不管是聯邦稅(Federal Income Tax),還是州稅(State Income Tax),還有地稅(Property Tax),我甚至有小商業主的客人因欠僱傭稅(Employment Tax),受到政府通知後,還不補交所欠的稅,就會導致房子被政府抵押。
  
如果你欠別人的錢,經法院判決敗訴,勝訴的原告可以申請執行該判決,使房子產生由該判決引起的抵押。
  
這裡我想提醒大家注意一個容易被忽視的抵押,裝修工的抵押(material men’s lien)。喬治亞州的裝修工抵押權法律在2009年3月31號進行了一些修改。甚麼叫裝修工抵押權呢?如果你請了人修房子或為房子提供了其他服務,事情做完後,你應該付給他應得的報酬,如果不付,裝修工可以先遞交抵押申請,然後起訴你,在他勝訴後,你還不付錢,該裝修工人可以在你的房子上放置抵押權。
  
最近有客人來諮詢我他的一個有關裝修工抵押的麻煩。他請人幫他裝修廚房,他認為裝修工人並不如他自誇的那麼手藝高超,做出的東西令他大失所望,拒付第二筆款項,裝修工人威脅要在他的房子上放置裝修工抵押權。客人諮詢我這是這樣一回事,對他的危害有多大?根據去年新的喬州的裝修工抵押權法,如果屋主不付裝修工應得的工錢,裝修工必須在裝修工程完工後三個月內遞交抵押權的申請,一旦抵押申請到法院登記備案後,裝修工必須在登記日後三百六十五日內對屋主就欠款事宜進行訴訟(lawsuit),他的抵押權才能生效,也就是說只是登記抵押權本身並不能對房子產生真正的抵押,如果一年內,裝修工不進行訴訟,他的抵押申請就會失效,一旦裝修工提起訴訟,屋主就可以對裝修工的工作質量等問題提出辯護,法院要調查事實,然後進行判決。

新法律規定屋主可以針對裝修工的抵押權申請提出反對通知(Notice of Contest of Lien),一旦收到這個反對通知,原裝修工必須在60天內進行訴訟,這就縮短了原來的三百六十五天的期限;如果在該60日內裝修工沒有提出訴訟,他的抵押也就失效了。該法律是為了保護那些誠實工作的裝修工,防止那些受益於裝修工的工作,卻不願付錢的屋主,同時也給了屋主辯護的機會,避免裝修工濫用這項權利,隨便抵押別人的房產。
  
本文章只用作背景知識的瞭解,請勿套用您的或任何其他人的情況當成法律意見。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諮詢劉念慶律師事務所劉念慶律師。聯絡地址:Liu & Associates, P.C., 1210 Warsaw Road, #200, Roswell, GA 30076;聯絡電話770-481-0609;傳真:770-481-0597;網址:www.attorneyliu.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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