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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羈押否 高院:會以書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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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6日訊】(據中廣新聞黃進恭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陳水扁相關弊案,由於他羈押期限將在二十三號屆滿,因此高院召開延押庭,聽取檢辯雙方意見,陳水扁以妻子吳淑珍及高齡母親身體不好為由,希望他能獲得交保,也強調他絕對不會逃亡;但檢方堅持陳水扁涉犯重罪仍有羈押必要,合議庭則諭知羈押或交保與否,將由書面裁定。

五號深夜時分十點多,由於陳水扁羈押期限將在二十三號屆滿,高院合議庭詢問陳水扁意願後,他願意繼續審理,因此合議庭召開陳水扁延押庭,陳水扁說他完全同意審判長所說法律是在審理法律案件,不管政治案件,希望符合程序正義,嚴守嚴格證據法則處理本案,他也說已經一年多了,希望庭上能審酌是否仍有羈押必要性。他強調他不會逃亡,也會隨傳隨到,任何代替羈押的強制處分,他都願意接受。陳水扁也說吳淑珍身體愈來愈不好,每天都打高蛋白維持體力,全身都是病痛,陳水扁也說高齡母親身體也很差,他身為卸任總統想盡點孝道卻有心無力。

檢方表示陳水扁因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原審判無期徒刑,由於他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因此仍有羈押必要,羈押原因仍然存在,更何況陳水扁不服被羈押提十二項事由向最高法院抗告,也遭駁回,足認停止羈押理由不成立,希望法官裁定延長羈押。究竟陳水扁羈押或交保,合議庭諭知會以書面裁定,審理完後,陳水扁仍是還押台北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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