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5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灣台北採訪報導)前立委李慶安涉嫌雙重國籍,台北地方法院4日判定,李慶安任公職期間,意圖隱瞞美籍身分,詐欺罪成立,判刑2年。任職所得1億2百77萬餘元是否償還,應由台北市議會及立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李慶安賠償。
1億2百77萬之所得,是詐領還是貪汙?爭議很大。民進黨幹事長李俊毅5日記者會表示,利用職務上的機會,詐取財物者,就屬貪汙,而法官批李慶安比貧汙嚴重,卻只判2年的詐欺罪。還要台北議會及立法院用民事途徑追討。
但依據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當選人應於就任前放棄外國國籍,逾期未放棄者,視同當選無效」。依選罷法的認定,李慶安當選即為無效,合議庭最後以詐欺宣判。
以另一角度來審查李慶安是否為公職人員,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說,如果依選罷法來認定李慶安的當選無效,那李慶安在台北議會、立法院所表決、參與意見的部分,仍繼續執行,又如何解釋公務員的定義。
她表示,詐欺判2年,再上訴一審、二審、三審,極有可能無疾而終、緩刑。再者,民事訴訟要三審定憲,追討的時效也過了。而民事訴訟漫長,也是犯罪者脫產的過程。民進黨也呼籲立法院,聲請假扣押李慶安財產防止脫產。
曾是同事,羅淑蕾表示,李慶安在立委期間做了很多事,不應再追討,既然法律已制裁,改過就好。
各界誇讚優秀的好立委,卻欺騙選民,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說,國民黨應為這個事件向民眾道歉。
根據監察院98年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李慶安夫婦名下的土地、存款、股票與基金,財產接近7,500萬,加上美國的兩棟房產,預估可以抵還。
李慶安財產(立委陳亭妃提供)
土 地:美國 2筆
土 地:台灣 1筆
建 物:美國 2筆
建 物:台灣 3筆
存 款:約 790萬
股 票:約 204萬
基 金:約 3,557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