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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GO禮券Happy Go卡使用 不受經營權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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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 5日電)SOGO經營權炒得沸沸揚揚,消費者擔心禮券與集點卡權益受損。行政院消保會已與業者協商,確認SOGO百貨禮券與Happy Go卡都可正常使用;即使SOGO易主,也不影響持有人權益。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法制組組長邱惠美說,消保會今天邀集經濟部及太平洋崇光百貨股份有限公司(SOGO)、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及鼎鼎聯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開會研商,獲致共識。

SOGO百貨禮券部分,消保會表示,太平洋崇光百貨發行的禮券,已依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與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相互連帶擔保,民眾持SOGO禮券,可依面額向SOGO百貨、遠東百貨、量販愛買、遠企百貨公司及全家福股份有限公司購買等值商品(服務),無使用期限。

且因SOGO禮券是以太平洋崇光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名義發行,與經營權爭議無涉,即使將來太平洋崇光百貨發生經營權易主,依相關規範,仍然不會影響持券人使用權益。

至於Happy Go卡,是由鼎鼎聯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由於其無實體店面,以SOGO百貨公司或遠東百貨為發卡據點,但這兩家百貨公司僅為特約商店之一,民眾持Happy Go卡可在SOGO百貨、遠東百貨、金石堂、威秀影城在內各特約商店使用,點數依目前相關規定供民眾使用。

即使將來SOGO發生經營權易主情形,仍不影響持卡人使用權益。

消保會提醒消費者,若仍對SOGO百貨禮券或HappyGO卡的使用有疑問,可於營業時間去電詢問,SOGO百貨禮券專電(02)2776-5555轉1531,遠東百貨公司專電(02)2381-6155轉339、340,Happy GO 卡(02)7716-6888客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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