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錫璋中興新村4日電)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今天說,稻田缺水停灌的補償費是依據農家賺款加5%計算,去年因稻穀價格提高,農家賺款相對增加,停灌補償標準因而提高為每公頃新台幣8萬元。
農糧署發布訊息指出,今年部分地區的稻田因缺水而停灌,農委會依據經濟部所訂的「農業用水調度使用協調作業要點」規定辦理,核定停灌且種植綠肥作物的稻田,每公頃補償8萬元,比以往的6萬元提高2萬元。
農糧署表示,有關稻田缺水停灌的補償標準,是按照最新的農家賺款加上5%計算後取到整數。民國93年停灌補償費只有6萬元,是因當時的農家賺款每公頃僅5萬3,661元;今年的農家賺款因去年稻穀價格上漲而提高至7萬2,821元,停灌補償費因而核定為8萬元。
至於停灌休耕但未種植其他作物的稻田,農糧署說,每公頃只能獲得7.3萬元的補償。如果稻農自行尋覓水源種植水稻,政府不會給予補償,但仍會辦理稻穀保價收購。
針對報載嘉義縣長張花冠指稱停灌休耕補償是發放「懶惰獎金」一事,農糧署說,停灌補償費是按照相關規定核定,主要目的是照顧農民權益,對於張花冠的說法表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