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廣電業換照設落日條款 業者批:苛政猛於虎
【大紀元2月4日訊】(據中廣新聞李人岳報導)NCC通過廣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廣電事業的執照釋照方式訂增為「審議制」和「競價制 」,並且訂定業者執照的有效期限最多只有6年時間。不過這項修法引發廣電業者的猛烈抨擊,質疑NCC罔顧業者的權益和員工的生計,簡直就是共產黨,要把大家的財產都充公。立委則指出,預算法規定特許執照必須透過公開拍賣或招標的方式授與,因此應該推動修改預算法,為NCC和業者解套。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通過廣電法修正草案,將廣電事業的執照釋照方式訂增為「審議制」和「競價制 」,而且訂定業者執照有效期限的落日條款,規定到期後只能再有一次換照機會 ,最多只有六年的時間。消息傳出引發廣播業界的猛烈撻伐,抨擊NCC罔顧業者的權益和員工的生計,簡直就是共產黨,要把大家的財產都充公。大眾廣播電台董事長袁韻婕抨擊,NCC的修法,只想到讓地下電台就地合法。
台視副總經理劉麗惠也質疑,媒體不能只用競標的方式經營管理,萬一落入財團手中,就無法為弱勢發聲。廣電業者抨擊,NCC的修法根本是「苛政猛於虎」。民進黨立委王幸男則指出,NCC推動修法,問題出在預算法規定,特許執照的授與,除法律另有規定之外,必須透過公開拍賣或招標方式,監察院也曾經為此糾正新聞局,因此問題的關鍵應該是修改預算法,對舊有執照的換照應有保障和補償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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