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畢業證書參加國考 女子判刑4月
【大紀元2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安芷嫻台北4 日電)桃園縣一名王姓女子以電腦偽造大學畢業證書,藉此報考國考並獲取護理師證書。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王女被依偽造文書罪名,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根據北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今年34歲的王姓女子,原為北部某大學護理系學生,於民國89年9 月遭退學後,由於沒有畢業證書無法報考國考,即欲以偽造證書的方式獲取應試資格。
判決書指出,王姓女子於97年7 月間,先向不知情的同學借得畢業證書,再以影印、剪貼的方式,製成印有自己姓名、出生年月日的偽造畢業證書,以此報考97年第二次專職及技術人員高普考,並獲錄取發給護理師及格證書。
全案經北院審理後,法官認為王姓女子此舉雖影響國考秩序,但審酌她是一時失慮才鑄此錯誤,依偽造文書罪名輕判她有期徒刑4 個月,得易科罰金新台幣12萬元,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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