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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
【大紀元2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4日電)新年將屆,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已核准高雄市計程車自12日零時至18日24時共7天,除按表計費,全天可再加收新台幣50元。市府同時推出免費公車,呼籲民眾多利用大眾交通工具。
高雄市新年計程車加價,市府卻提供免費公車供民眾搭乘,期間自13日到18日;至於20日至3月8日高雄燈會期間,也有免費公車可搭。交通局歡迎民眾到高雄觀光、休憩多利用免費公車及捷運,免除交通壅塞之苦。
交通局表示,如果12日至18日(農曆除夕前1天到初五)期間發現有不肖計程車業者違規收費,消費者可向交通局、監理處及警察局交通大隊申訴,經查證屬實者,業者將被依公路法第77條規定裁處9000元罰款。
申訴電話分別是交通局229-9803、高雄市監理處363-1040及高市府警察局交通大隊231-7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