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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3日電)軍方工程及買官弊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今天首度開庭,前後備司令部中將副司令袁肖龍強調,絕沒透過掮客林治崇支付600萬元買官,也沒有在軍事工程招標中洩漏資訊。
袁肖龍被控於民國98年間,與掮客林治崇期約以新台幣600萬元買官,並違背職務交付軍事工程招標文件、洩漏評選委員名單,對部屬施壓、要求部分評委將特定廠商評選為第1、2名。
一審時,袁肖龍被依貪污罪判刑10年4月,林治崇3年、前軍備局上校楊東山之妻蔡瑜7年,其餘被告也分遭處輕重不等刑度。
被告不服,提出上訴後,高院今天開準備庭。袁肖龍表示,他絕沒與林治崇期約,由他支付升上將所需的600萬元,更沒指示下屬交付未公告的工程資料與評選委員名單給林治崇;蔡瑜也稱自己沒有收賄,也沒有轉交軍方工程機密給他人。
律師主張,袁肖龍在林治崇提出升遷之時,採購案並未成立,且袁肖龍也沒要求升官,認為不構成對價關係,請求審判長改判袁肖龍無罪,並聲請傳喚林治崇與前後備司令部採購組長鍾永祥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