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
評論
健康
【大紀元2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3日電)台中縣政府今天公告99年新年期間計程車收費標準,從13日(除夕)凌晨0時起至18日(初五)深夜12時止,中縣計程車收費標準為按跳表價加收新台幣85元。
縣府表示,消費者如果發現計程車有不合理收費行為,請記下發生時間、地點以及計程車司機姓名與車牌,向公路總局豐原監理站(電話:04-25235399)或台中縣政府消保官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