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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晴玳高雄報導)為預籌劃年底合併大高雄市市議員、市長及里長三項選舉,並規劃下屆立法委員選舉區劃分選務工作,高雄縣、高雄市選委會自3月2日起合併為「高雄市選舉委員會」,成立30年的高雄縣選委會25日在召開第263次委員會議之後,將吹熄燈號走入歷史。
高雄縣選委會總幹事邱志偉表示,二縣市選委會之所以提前合併,是依據地方制度法第87條之1規定,合併改制後高雄市第1屆市議員、市長及里長三項選舉選舉區,必須在本99年6月25日前由合併改制後之高雄市選舉委員會辦理公告。
此外,下屆立法委員也因合併,席次由9位減為8位,選舉區必須重新劃分,依據公職人員選罷法第37條規定,中選會必須在5月31日前將立法委員選舉區變更案送立法院同意後發布,因此,合併改制後之高雄市選舉委員會必須在3月底前完成選舉區劃分報中選會。
高雄縣選委會表示,依據行政院核定高雄縣市選舉委員會合併改制計畫書版本規定,合併改制後之直轄市選舉委員會仍舊稱為「高雄市選舉委員會」,會址設於原高雄市選舉委員會廳舍,縣選委員會辦公聽舍於新設立直轄市政府正式改制前,暫做為候選人登記、選務人員訓練講習、選票存放等選務工作地點,3月2日起「高雄市選舉委員會」將以舊瓶新裝形象運作選務,負責未來大高雄選舉事務。
縣選委會表示,民國69年8月9日高雄縣選委會成立,迄今走過30年歲月,辦理過無數選舉投票工作,期間歷經戒嚴到解嚴,國家體制重大轉折,社會型態劇烈轉變,民眾民主意識高漲,高雄縣選委會一直秉持超然立場,推動選務;未來合併後之高雄市選舉委員會仍舊會本持公正、公平、公開超然立場辦理選務,做好選務裁判。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