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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創29條及研發抵減 鴻海稅率可能低於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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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25日電)產業創新條例草案第30條爭議近來備受各界關注,經濟部今晚表示,鴻海、台積電等公司可適用產創第29條,營所稅率達20%,若加計研發抵減優惠,實際繳納稅率有可能低於15%。

經濟部表示,宏碁是打品牌與行銷,適用研發投資抵減的機會比較少,未來經濟部會考慮研擬配套,對服務業在申請創新研發補助時給予寬鬆的認定優惠。

產創條例第30條「全球國際級跨國企業在台設立企業營運總部」,給予全球前500大15%營所稅單一稅率優惠,受到各界關注,不過,行政院已決定刪除此條。

產創條例草案營運總部第30條,不是行政院最初設計,而是立法委員丁守中的提案,由於只適用於鴻海、廣達、宏碁與華碩等4家台灣大企業,引發外界圖利財團爭議,因此行政院在最新版本中,決定刪除30條,但卻引起宏碁集團創辦人施振榮與董事長王振堂強烈不滿。

對於產創條例30條的爭議,經濟部高層今天對中央社記者說,產創條例保留研發、人才培訓、營運總部以及國際物流4項投資抵減優惠,但第30條中,對全球前500大營運總部的15%營所稅優惠,不能重複適用優惠。

換句話說,只要適用產創第30條優惠的企業,就不能適用產創條例第29條,也不能申請研發與人才培訓投資抵減,最後換算下來的稅率,不一定會比適用29條優惠,對鴻海等企業不見得有利。

對宏碁領導階層的強烈反彈,經濟部高層對中央社說,宏碁集團主打品牌與行銷,適用研發等投資抵減機會較少,唯有保留第30條,單純將營所稅降至15%對宏碁最有利。

但是,對鴻海、台積電等企業而言,適用產創條例第29 條,自海外匯回管理服務或研究開發所得、權利金所得以及投資收益與處分利益等3項時,可以免徵營所稅。

同時,鴻海等企業經常進行研發,可以申請研發或是人才培訓投資抵減,不需要受限於第30條有關重複申請優惠的限制,最後計算起來,可能會比產創條例第30條營所稅15%低。

此外,對於宏碁可能面臨的狀況,經濟部高層說,會與財政部討論,以後服務業再申請產創研發補助時,會給予寬鬆優惠,因為產創條例的立法原意就是要鼓勵服務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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