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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帽「顎杯」藏危機 台5成業者還在賣

【大紀元2月24日訊】 (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灣台北採訪報導) 台灣因地狹人稠,機車成為大部分民眾的代步工具,安全帽的需求也高,消基會24日表示,從98年元旦開始以已規定不得販售裝有「顎杯」的安全帽,因顎杯在遭受撞擊時,容易造成安全帽脫落或割傷頸部的意外,不過調查後發現,仍有52%的業者在販售。

據消基會投訴案件,一名消費者在騎乘機車時發生擦撞,當時身上雖無嚴重擦傷,但是由於下巴先著地,當時頭上戴的安全帽下巴護墊顎杯不慎割入下巴,造成嚴重傷口,縫了20幾針,可見裝有顎杯的安全帽反而暗藏危機。



安全帽下顎處若裝有貼住下巴的顎杯,容易在衝撞時造成安全帽脫落,或發生割傷頸部意外。(攝影:宋碧龍/大紀元)



依據98年1月1日,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新增「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CNS 2396)條文中,規定安全帽在頤帶上不得裝設顎杯,且頤帶的寬度也應有2公分,才符合規定。

38%習慣戴半罩式安全帽

從消費者配戴安全帽的習慣顯示,有38%習慣戴半罩式安全帽、32%習慣戴3/4式安全帽、29%習慣全罩式、其他型式則佔1%,雖然許多民眾心裡知道其實半罩式沒有比全罩式來得安全,但因為價格便宜,台灣氣候又屬溼熱,所以配戴意願並不高。

其實全罩式才具備護顎(帽體向臉部延伸而成的環帶區域)裝置,可防護臉部直接撞擊的傷害,以分散並降低撞擊力減少傷害。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表示,台灣目前大約有1460萬輛機車,數量相當高,相對安全帽的需求也大,但是新法98年1月1日才開始,有23%的民眾才是在98年後購買,其他77%的民眾還是戴舊式安全帽,進而造成了新舊倂呈的情況,因此,新法前製造的商品就成為安全上的漏洞。

謝天仁強調,主管機關應加強檢驗市售安全帽,並宣導新法規,因為新法上路1年,竟還有高達78%的民眾不知道有此新規定,也不清楚安全帽為什麼不得裝有顎杯;另有69%的民眾也不知顎杯容易在撞擊時造成安全帽脫落或割傷頸部的意外。



新法上路1年,高達78%民眾仍不知道新規定,也不知道安全帽為什麼不得裝有顎杯;並有69%民眾不知道顎杯容易在撞擊時造成安全帽脫落或割傷頸部。(攝影:宋碧龍/大紀元)

此外,業者也需因應新制做修正,既然顎杯有安全上的疑慮就該去除,把不合格的下架,等去除後再使用,否則消費者在不明究理的情況下使用未達到標準的安全帽,反而錯誤的認為有顎杯的安全帽戴起來較服貼安穩。

消基會副董事長蘇錦霞指出,安全帽屬應施檢驗項目,所以安全帽上應貼有「商品檢驗標識」或「驗證登錄標識」,但是本次調查發現,民眾使用的安全帽上仍有13%未標示,如經查驗將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以下罰緩。

消基會呼籲,在選擇安全帽時要以安全為優先考量,不要只注意外觀好看或戴起來舒適,主要目的還是為了在發生意外時可以把傷害降到最低。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