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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再生能源附加電費最快4月收 每度不逾1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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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24日電)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已經公告實施,最快今年 4、5 月就會開始附加在電費上收取。台電董事長陳貴明說,估算每度附加費用不會超過新台幣0.1元。

同時,陳貴明也說,台灣電力公司今年 1月虧損32.5億元,由於台電從民國96年開始連續 3年虧損,今年國際燃料價格勢必將比去年高,情況不容樂觀,台電已經決定今年發行1000億元的公司債。

至於最近有無調整電價打算,陳貴明表示,「台電能撐就會儘量撐,目前沒有調降電價也沒有調漲電價的規劃」。

陳貴明表示,去年台電整體狀況可堪告慰,最後稅前虧損為14.8億元,雖然有國際燃料價格下跌的因素在,但員工以及發電機組效率提升,也是功不可沒。

此外,由於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已經通過,經濟部最快 3、4 月開始估算台電上繳能源基金的金額,最快可望在 4月或是 5月把再生能源發電成本附加在電費上,今年對電價的影響,經濟部估算約0.4%,而陳貴明說,附加電費每度不超過0.1元。

經濟部強調,明年開始會固定在每年的 2月與 7月進行台電上繳基金費用估算,如果屆時估算額度比實際收取的額度高,會立即在下次估算電費時退回給民眾。

對於今年燃料成本評估,陳貴明說,今年國際燃料價格必然會比去年高,對台電經營是很大考驗,以今年1 月份即虧損 32.8億元來看,今年是否會繼續虧損,陳貴明認為要等今年第一季結束後才會明朗。

陳貴明說,國際煤價在去年達到高峰,去年第四季煤價每公噸漲到 100美元,因此對台電經營造成很大挑戰。

台電過去 5年平均每年固定資產投資1500億元,今年也差不多,今年有新增第七輸配電計畫,是最重要的新增計畫,5 年投資金額高達2200多億元,換算平均一年投資 400多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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