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4日訊】(大紀元紐約訊)紐約州最高法庭上訴庭本週二(2月23日)上午宣判,認定州長和議會把法官薪水与其他無關項目相連屬違憲行為。但是上訴庭以5比1的投票結果沒有能夠通過給法官自動提薪的判決。長達35頁的判決書中,大多數法官的決議認為州長沒有按法律事務的需要考慮法官的薪水,希望「議會能(對此事做出)迅速并合宜的考慮。」
紐約法官上次加薪還是1999年,至今已經超過10年,薪水已經落在全國的最低檔。部分惱怒的法官提起過訴訟,反對把自身的薪水与競選財務、倫理改革和議員漲薪連在一起。判決書判議會僅僅把司法机构視為政府的一個部門,而非与之同級的政權机构,因而沒能對司法机构的需要給予足夠的尊重和關注。
投反對一票的法官Robert Smith表示﹐議會沒有及時關注司法人員薪水,犯的問題是不負責任,但不是違憲,三權分立受到威脅才是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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