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大火損失約人民幣1.6億元
【大紀元2月22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2日電)中國中央電視台去年2月發生轟動一時的火災,官方最近確認,大火造成人民幣1.6 億元(約7.6億台幣)的財務損失。
香港中通社報導,央視大火案已由北京市檢二分院公訴到市二中院,這表示該案近日內將開庭審理。
中國國務院組織的事故調查組確認,火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人民幣1.6383億元。多名被告人所涉嫌的罪名極有可能被定為危險物品肇事罪。這項罪名的法定最高刑期為有期徒刑七年。
中國法律界人士表示,像央視大火如此受到廣泛關注的案件,被告人一旦被認定有罪,基本上就會被判處最高刑期。
大陸媒體報導,2008年12月,時任央視基建辦主任的徐威在未報請上級主管部門的情況下,擅自決定在2009年正月十五組織員工會餐,並在央視新址施工區內燃放煙花。
北京大新恒太傳媒公司總經理沙鵬受徐威委託聯繫煙花燃放事宜後,即與清華同方政務系統科技公司副總經理李小華、瀏陽市三湘煙花制造公司股東劉發國等人共同決定,由三湘公司提供禮花彈、組合禮花等,並負責燃放。
2月7日,劉發國等人將煙花運送進央視新址工地儲存。
2月9日晚8時許,在央視新址辦員工會餐結束後,徐威在央視新址A、B座樓間的燃放地點,將燃放人員準備的火炬形點火器交給新址辦副主任王世榮,由王世榮點燃煙花。
不料煙火落至配樓頂部,引燃屋頂的可燃材料,導致火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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