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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學
【大紀元2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 史上最長的寒假後,22日是開學第一天,亦是家長與學子準備繳交學雜費及代收代辦費的時候,桃園縣府教育處要求縣內國中小除提供便捷的繳費方式外,各校的收費項目應按教育部及縣府核定之學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之項目收費,讓各項收費項目制度化及公開化。
桃園縣府教育處表示,由於憲法保障國民有受教的權利,因此各公立國中小的學雜費均為免費,家長繳交的學費均屬代收代辦費,這些代收代辦費包括教育部及縣府核定的有:班級費、家長會費、網路使用費、平安保險費、書籍費、午餐燃料費...等14項,收費係以「使用者付費」為原則,學生倘未使用即不應收費,桃園縣政府亦於93年公告實施「桃園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相關收費項目、額度及退費規定在該辦法內均訂有之。
如果學校因特別原因欲向家長收取非屬核定代收代辦之收費項目(如課業輔導費),學校除應在收費前徵詢家長代表意見及獲得家長會同意、亦應書面通知學生家長,在收費單上載明收費原因、摘要及明細,並在每學期或年末公告收支情形,並註明有關收費相關事宜之回應專線,以備家長查詢瞭解並避免質疑及誤會。
針對清寒及家庭突遭重大變故或是無力支付之弱勢學童,桃園縣府亦訂有午餐費及書籍費等項目之補助實施要點,如確屬列冊有案的低收入戶、突遭重大變故及家境清寒的學生,只要透過學校的確認,縣府一律全額補助,讓弱勢學童就學無後顧之憂,以落實公平正義的教育原則。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