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力而為」的故事
我與老伴已退休六年了,一直住在佛州塔城。塔城是Tallahassee,州政府所在地,三所大學,一份報紙。報紙是日報,中國同胞稱「塔城民主報」(TALLAHASSEE DEMOCRAT)。這份報紙,有兩種「附」報,不是給每家訂報人送到門口,只限給東北區及東區居民。給東北區的叫NORTHEAST CHRONICLE;給東區的是EASTSIDE CHRONICLE。我與老伴住在西區,偏偏我們想看那兩份「附」報,因為上面有一位華裔特約記者(台灣人),常常有報導有關華人社區新聞。
數年前,我在一個古董收集所俱樂部遇見該「附」報的一位記者,是美國人,叫NANCY。她是專訪一位收集玻璃的太太而來的。NANCY採訪完以後,我乘機詢問是否可以把那兩份「附」報(免費)夾在塔城民主報(我是訂戶)一齊送到我家門口。她說她會告訴送報組的負責人。那兩份「附」報是週刊,我等了四個禮拜,沒有下文。打了無數次電話,NANCY有時不在,得留言,有時在,回答是:我再催。又過了五個禮拜,仍是不見「附」報的蹤影,我決定放棄了。
過了一段時間,老伴自住在東區友人處又見到「附」報,上面又有華人社區新聞,老伴沒給我下命令,可是我願討她歡喜,我常把她的話當成「聖旨」。
我認識民主報廣告組的一位職員,大名是ROBIN,多年前,因登廣告相識,似乎是個相當負責的人。用電話和ROBIN聯絡,請幫忙,她一口答應。過了三天,報社一位叫KING的男士跟我聯絡。他問我:「聽說你想要兩份附送的報紙?」我說:「對,沒錯!」他說:「你得跟CHRIS聯絡,他得告訴我地址。」我說:「我就可以告訴你呀!」他說:「我只聽CHRIS的命令。」
人家報社有制度,有規定。我當然得尊重了。向CHRIS留言無數次,一週後,他給我回話了。我把我家地址告訴他。他說私人住宅不行──因你住在西區──可以找一個商店什麼的。」我想了一下,告訴他我家附近的一個修車行,叫TUFFY, 這是我常去修車的地方,我跟老闆及櫃台兩職員都很熟。CHRIS 說「半小時以後送去。」 我立即告訴TUFFY老闆。他說:「沒問題,報紙一到,我就打電話給你。」
等朋友來電話,像度日如年。還好不到二十分鐘,TUFFY老闆對我說:「報紙來了。」我沒等他講完,就跳上了車,由我家住宅區,轉了兩個彎,到了商業區,幾乎是「衝」進TUFFY的停車場。老闆在門口,我問:「報紙呢?」他說:「那人搬著一個大鐵籠,裏面有幾十份,你全要嗎?我告訴他弄清楚再來。」 「那鐵絲籠不能放在我店裏呀!」他又加了一句。
我恍然大悟,這是一場誤會。馬上又給CHRIS 打去電話(又是留言)。過了三天,他回話,叫我給一個大名是JOEL的通電話。又過了四天,JOEL告訴我每週去一家餐館拿,那餐館是 「老城咖啡店」(OLD TOWN CAFÉ)在東區商業廣場。
過了兩天,我得去東區辦事,順便去了「老城咖啡店」。店裏一位女侍告訴我:「那種免費取報架(籠)在我們後面一條街上,一個保險公司門口。」我照她指的方向開車前去,我到了保險公司,也找到了免費報刊架(籠),可是我要的那兩份「附」報不在上面。返回「老城咖啡店」,見到另一位女侍。她也弄不清楚免費報刊架(籠)在哪裏。不過她說那兩份「附」報每週會送到她家裏。那女侍笑容滿面人也和氣,一副願意幫忙的樣子。我便對她說:「以後你家裏收到報,看完以後,可否帶來咖啡店,給我一個電話,我自己來取。」她說:「沒問題。」我給了她我的電話,說了再見,揮手告別。這位女侍的大名是DEBRA。
過了三天,DEBRA來電,叫我去她店裏取報,幾分鐘後見了面,「附」報到了我手裏。只有一份,是NORTHEAST CHRONICLE。我回頭,在那店門旁邊看到免費報刊架(籠),上面有一大堆跟我手裏的相同。向DEBRA道了謝,我回到家,向JOEL發了一封E-MAIL,內容是:「我已知道NORTHEAST CHRONICLE 在哪裏,肯定會去拿。可否告知EASTSIDE CHRONICLE究竟在何處?」
至今十多天過去了,他沒回信,我想兩份「附」報一定在同一地點──「老城咖啡店」的門口。我下次去東區時,再去看一下,有,當然好;沒有,也只好認了,我實在「盡力而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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