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于倩台灣台北綜合報導)板橋地檢署偵辦職棒簽賭案,台南縣議長吳健保因涉嫌以暴力集團威脅與利誘球員打假球,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與詐欺罪嫌具體求刑9年,併科罰金5千萬元,強制工作3年。台南地檢署10日也證實,吳健保涉96年4月28日高雄澄清湖球場鯨熊假球案,因鯨隊中外野手漏接1顆球翻盤,吳健保少賺新台幣2,375萬元。
南檢表示,96年間偵辦吳健保涉嫌中信鯨球員打假球詐賭案,當時雖發現另有「雨刷」犯罪集團,因對象不明且事證不足,無法進一步追查。
去年板檢偵辦職棒兄弟象隊假球案後,陸續將「雨刷」集團成員執行到案,南檢與板檢合作,對「雨刷」集團重啟偵辦程序。「雨刷」集團主嫌蔡政宜,在檢察官起訴書中,詳述吳健保集團威嚇中信鯨(已經結束球團)球員打假球的過程。
南檢說,當時吳健保下注賭鯨隊贏球,鯨熊比數原是4比1,分數已經拉開,未料鯨隊中外野手馬帝那漏接1顆球,鯨熊比數縮短為4比3,此一轉變讓吳健保僅贏800多萬元,少賺2,375萬元。
南檢表示,熊隊球員蔡英峰等5人原本對當年比賽印象模糊,但觀看影帶後紛紛恢復記憶,坦承放水打假球,事後分別向前熊隊球員黃俊中收取20萬元至40萬元的酬勞。
南檢偵辦吳健保涉嫌經營職棒簽賭,並收買前中信鯨隊5位主力球員打假球詐賭案,於97年8月依詐欺、賭博等罪起訴,吳健保被求刑6年,併科罰金新台幣3萬元。
板檢表示,吳健保觸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雖在民國97年遭台南地檢署起訴,但南檢起訴範圍僅民國95年、96年的部分球賽,基於一罪一罰,無礙這次案件 是屬追訴。
板檢對吳健保主持與指揮犯罪組織部分,求刑5年,併科罰金5千萬元,並在執行刑期滿後,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詐欺部分,具體求刑5年,合併求刑9年,罰金5千萬元,強制工作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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