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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調:台灣民眾肯定言論與信仰自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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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2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台灣簽署兩國際人權公約歷經一年,台灣民主基金會在今年的8-10月,分別對一般民眾及社會菁英組進行台灣整體人權及民主自由人權評價調查,檢視台灣人權的發展概況。在言論與信仰自由項目,兩組一致性的肯定,而受今年司法貪瀆及司法案件判決的影響,兩組在人身自由與法律保障項目的評價,都相對比去年低。

在民主基金會8日公布調查中,在台灣整體人權評價,一般民眾偏向負面為2.82分,菁英則有正面評價為3.34分。菁英認為各類人權中,公民自由與教育權利是最重要的權利,對於環境弱勢權利、弱勢人權、外籍配偶及外籍勞工人權則有待加強。

另外,在民主自由人權中,一般民眾以言論與信仰自由的評價最高3.42分,個人自由與平等居次3.36分,而民眾認為最需要加強保障的是,公共服務的權利2.80分及人身自由與法律保障權利2.73分。菁英組在此項中最高與最低的評價都與一般民眾相同。

對於台灣自由度,與會的民主基金董事長、立法院院長王金平說,要改善的還很多,他提及朝野兩黨立委打架事件,他說,是政治因素,不必隱藏,可受外界檢驗,這就是台灣的自由民主軟實力。最後他用「高中生」來形容台灣自由的程度。

這項調查一般民眾以電訪進行,1,082份有效樣本,抽樣誤差不超過正負2.98%,菁英部分抽樣參考2008年台灣名人錄並補充及更新樣本,以郵訪及面對面訪問,成功訪問200份樣本。評分分數1分到5分,1分為極差,3分尚可,5分表示極佳。

弱勢族群社會隱憂

中山大學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教授徐正戎解釋,菁英和一般民眾認為國內人權不及格的對象都鎖定在弱勢族群,菁英選定在外籍配偶及勞工,民眾則選定身心障礙者。

徐正戎表示,這些不及格的人權評比拉低了台灣整體人權現況的分數,這有兩種思考,其一,它顯現台灣社會可以是民主國家的典範,每人都可選擇,一人一票,票票等值。另外是意味著,台灣還不是憲政法治的社會,差別在我們少了多數尊重少數的文化特質與社會精神。

他強調,菁英非弱勢邊緣族群,對於外籍配偶及勞工的弱勢,可能是他們的觀察,但一般民眾選擇身心障礙者,就可能他們是身受其害者,這部分將是台灣社會安定的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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