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勞工團體促檢討最低工資水平
【大紀元2010年12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靜榮香港報道)香港政府上個月宣佈首個法定最低工資水準為時薪28元,若獲立法會通過,預期明年5月1日實行。但該水準令勞資雙方均感不滿。昨日,在立法會研究最低工資小組會議上,有25個團體出席討論,多個勞工團體認為, 28元水準太低,在通脹惡化下工人不足以應付生活,要求政府盡快檢討。不過,有工會表示,最低工資28元過高,僱主很可能將成本轉嫁消費者。
出席會議的公民黨代表梁兆新表示,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在制定水準時,完全背離了最低工資普世價值觀念,不足以支付工人及家庭的基本需要而設定的。「假如擬定28元水準,工作8小時,一個月才5,000多元,如何生活及養活家人?臨時委員會是根據甚麼科學方法計算呢? 」他認為,這個水準是判斷性的決定。強烈要求在2012年作出檢討,以配合物價通脹。
不夠改善基層基本需要
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的羅佩珊對於政府沒有交代最低工資計算的方程式及未以家庭需要作為考慮準則表示不滿及失望。她說,根據國際勞工公約條例,最低工資除了考慮經濟因素及國家發展等因素之外,亦要考慮僱員及家庭基本生活需要。很多調查顯示,香港的貧窮家庭中超過20萬,大部份家庭裏需要供養長者及兒童,很多家庭要面對沉重的經濟壓力,28元根本不能夠改善基層的基本需要。她強調,政府必須盡快檢討。
對最低工資限以11,500元作為紀錄工時上限,羅佩珊認為過低,擔心工人因長時間工作不能夠真正反映工資收入。而殘疾人應享有相同最低工資水準,政府在訂定評估機制裏面應該加入這個補貼,同時應制定上訴機制。
職工盟政策研究幹事潘文瀚表示,由09年第二季到現在消費物價指數已上升4%,受惠的人數並不像委員會所講的31萬:「如果用一個滯後的水準作評估是誤導市民,當時英國的做法是考慮通脹的情況,才計算最低工資的水準。用英國相同的原則去看,2010年28元只相等於09年第二季26.9元,受惠人數只是27萬。薪酬成本或企業盈利都沒有委員會講的這麼大。」他認為學英國的經驗應該學全套。
潘文瀚又指,不應該等6個月之後才實行,應盡快令低薪家庭改善生活。他警告一些企業千萬不可用最低工資的名義混水摸魚,以加價增加利潤:「例如港鐵物業已藉最低工資名義大幅提高管理費,加幅遠遠高於最低工資實際成本開支上升。企業應有承擔而非將所有成本轉嫁給消費者。」
憂僱主先遣散再簽新約
保安員工會代表則擔心,僱主為減少實施最低工資後遣散費的支出,會先終止大批工人的合約,用現有強積金供款對沖遣散費,然後再與工人簽新合約。有清潔工人工會代表指,政府外判商早年取消有薪飯鐘,批評政府帶頭刻扣工人,要求盡快恢復有薪飯鐘。
認為時薪定為28元過高的工業總會副主席劉展灝表示,僱主很可能將成本轉嫁消費者。飲食業團體代表指,今年食物來貨價大幅上脹,明年實施最低工資後,飲食業要不斷加價才能應付,希望政府為業界提供支援。
勞工處副處長黃國輪迴應時表示,最低工資是新事物,實施之前會做更多的宣傳及推廣,並會研究執法策略及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