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陸委會賴幸媛提出兩岸交流7項核心利益
【大紀元2010年12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綜合報導)陸委會主委賴幸媛6日出席「兩岸互動與東亞權力關係之變遷」國際學術研討會,她提出以民主、主權、安全、對兩岸關係的未來有自由選擇的權利、有意義的參與國際活動的權利、不被歧視的權利及弱勢者的生存權利,作為兩岸交流的7項核心利益。
賴幸媛指出,台灣人民的核心利益應包含7項:一、民主已是台灣首要的核心利益,民主是台灣面對兩岸關係的基本前提。二、依據憲法,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人民擁有主權國家國民應享有的一切權利與義務,這是無法否認的客觀事實。三、台灣有權利保護自身的安全,並絕對有自我防衛的決心,台灣必須具備足以自衛的堅實國防能力。四、對兩岸關係的未來,台灣有自由選擇的權利。五、有意義的參與國際的活動,是絕大多數台灣人民的期望。六、不被歧視的權利,台灣有權利享有公平競爭的貿易環境。七、弱勢者的生存權利,政府承諾台灣傳統產業、農業、勞工,有受保護與不被犧牲的權利。
賴幸媛說,台灣人民認為中國大陸應該主動撤除對台的武力部署,這才是真正的善意,這也是台灣人民普遍嚴正的要求與期待。
她指出,任何關於兩岸關係未來的主張,必須要有民意的支持,要以社會共識為基礎,台灣未來的前途,應該要由2,300萬人民做出民主、自由的選擇,這也是台灣朝野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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