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靜雯孫志浩爭監護權 女兒可望留上海
【大紀元2010年12月05日訊】前夫孫志浩9月取得女兒的主要監護權,賈靜雯向法院提出抗告,12月2日,孫志浩於法庭上轉變態度,表示可以讓女兒留在上海,在學校假期期間將女兒交由賈靜雯照顧。
台灣地區法院開庭調解,賈靜雯和孫志浩都在律師的陪同下親自出庭。法官提出「從女兒最大利益」出發考慮的勸解。孫志浩堅持要女兒在美國接受教育的態度有所軟化,表示願意接受賈靜雯提出的方案,讓女兒留在上海。
賈靜雯也隨即讓步,稱可以考慮把監護權讓給孫志浩。賈靜雯律師蔡惠子說:「光是看他們願意坐下來談,就是很大的進步。」
賈靜雯生日那天(10月7日)在微博上寫道:「今天切蛋糕在許願的時候,我寶貝小聲在我耳邊說『媽媽,你可以跟蛋糕說,我想和你住一百天嗎?』」許多網友表示,賈靜雯是一個好媽媽,梧桐妹跟著媽媽會比較幸福。
心理專家郭鐵軍說:「孩子遭遇父母離異,在心理上容易產生自卑感,甚至會自我否定。這時候,就必須給孩子高度的自由感,讓她在兩邊都可以享受到愛。郭鐵軍表示,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離婚後孩子應該判給不埋怨、指責和批評對方的那一方。他還表示,梧桐妹這個年齡的孩子由母親照顧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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