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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基本費 台水公司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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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9日電)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水電費是否收取基本費相關修法,因台灣自來水公司與民進黨籍立委潘孟安意見不同,自來水法修正草案雖完成初審,但還需經黨團協商。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上午審查電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自來水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艱困產業及傳統產業扶助條例草案。潘孟安提案修法,希望水電都能夠免除基本度數或是基本費。

委員會協商時,台灣電力公司認為,現行民眾只要使用超過基本用電度數,都可以依實際用電度數計費,因此配合修法沒有問題,與現行作法差異不大。

但是台水部分認為,如果不收取基本費,台水每年要擴大約新台幣28億元的虧損,也有違使用者付費的原則,即使不收取「基本費」,也必須收取「使用費」。

潘孟安認為,這是變相收費,雙方沒有共識,最後會議主席、民進黨籍立委翁金珠裁示,將自來水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交黨團協商。

在民進黨團提案的艱困產業及傳統產業扶助條例草案部分,經濟部次長林聖忠報告時指出,相關措施大多已經訂入5月通過的產業創新條例當中。

不過,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要求行政院應成立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基金,自民國100年至106年分年編列新台幣1200億元基金。而艱困產業及傳統產業扶助條例草案部分擇期再審。

潘孟安表示,希望行政院或國民黨團儘速對受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衝擊的中小企業與傳統產業成立基金問題,提出受創產業輔導配套辦法,並提出基金成立的法源依據,與民進黨團的艱困產業及傳統產業扶助條例草案併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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