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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犬
【大紀元2010年12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擷瓔嘉義報導)流浪犬對環境衛生及人民生命安全均有危害性,因此為維護公共安全,環境衛生並尊重生命及保護動物,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訂定「人道捕捉作業規範」,並且明定負責犬隻捕捉的公務執行單位,執行犬隻捕捉,必須依照該規範辦理。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清潔隊協助執行流浪犬捕捉作業,為達成捕犬作業的真義減少流浪犬所造成公共問題,具有攻擊傾向造成民眾安全問題、交通問題、流浪犬疾病或妨礙安寧等,原則上列為優先捕捉對象,另外對於其出沒地區加強巡邏捕捉,希望能直接改善社會問題、解決民怨。在捕捉過程中為因應人道捕捉規範,該局捕捉人員皆受過人道捕犬訓練課程。捕犬人員進行捕捉時,配戴識別證供民眾辨識,並使用符合人道規範作業的捕捉工具,包括捕犬網、陷阱籠、捕犬套環等器具,以避免捕捉的過程中造成流浪犬受傷。
市環保局表示,流浪犬管理應以愛護動物為原則,以人道方式執行捕捉、運送等工作,才能給社會良好的示範。同時該局籲請民眾飼養犬隻應具備「飼主責任」,愛牠就不要棄養牠,從而降低棄養數量,進而減少流浪犬造成的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