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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
【大紀元12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6日電)新北市鄭姓男子今年7月間搭乘公車時,涉嫌利用座位間隙觸摸女子臀部,被害人心生畏懼。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性騷擾防治法將鄭姓男子起訴。
檢方指出,49歲的鄭姓男子家住新北市深坑區,他在7月19日下午搭乘公車返家,經過北深路三段時,看到坐在前排的女子閉目休息,認為有機可乘,竟伸手越過座位間隙,觸摸被害人臀部。
檢方表示,被害女子發現臀部遭人襲擊後,大聲制止,鄭嫌才停止鹹豬手的騷擾舉動。公車司機將車子開到萬順寮站後,立刻報警處理。
新店警分局偵查時,鄭嫌僅承認與女子搭乘同輛公車,矢口否認犯行。警方指出,一般的襲臀案件大多發生在人潮擁擠、被害人站著又無防備時,鄭嫌竟然在座位上襲臀,實屬少見,將他移送北檢偵辦。
檢方認為,鄭姓男子涉嫌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觸摸其臀部,欠缺尊重個人對身體的自主權,造成被害人不安,依法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