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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無藥證解毒針 國防部失責遭糾正

【大紀元2010年12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原榮民製藥廠製造「神經毒劑解毒針」,未取得藥品許可證,招致外界質疑「偽藥」爭議,經監察院監委黃武次、尹祚芊調查,發現國防未將神經毒劑解毒針以人用藥品列管,也未取得藥證,即委託製造;而製藥廠主管單位退輔會放任其不管,未盡督導之責,23日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通過提案,糾正退輔會及國防部失職。

糾正案文指出,桃園縣衛生局於98年間會同藥管局,稽查榮民製藥公司(原榮民製藥廠),現場查獲未領有藥證之藥品神經毒劑解毒針94支。產品由國防部委託製造,退輔會為藥廠上級機關,卻放任榮民製藥廠製造未取得藥證的神經毒劑解毒針。

另外,案文也指出,國防部多年來將神經毒劑解毒針以化學裝備籌備,而不以人用藥品列管,怠忽職守;又未依藥事法規定取得藥證,即委託製造,致使外界質疑政府帶頭製造偽藥。

97年起,國防部所購得的神經毒劑解毒針,多數已超過有效期限,監委表示,國防部卻仍將過期劣藥權充期限內軍品使用,漠視國軍戰備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