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立院初審 農業金庫可發信用卡
【大紀元12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3日電)立法院經濟、財政2委員會今天聯席初審通過農業金融法修正草案,規定全國農業金庫未來也可以比照銀行,辦理信用卡業務,以滿足客戶需求。
立法院經濟、財政2委員會,上午聯席審查「農業金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國民黨籍立委劉銓忠提案,讓全國農業金庫能夠比照銀行法,取得兼辦信用卡業務的許可。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國民黨籍立委蕭景田表示,全國農業金庫資本額高達新台幣200億元,幾乎等同於1個商業銀行,因此給予發行信用卡許可是合理的。
委員會初審討論後通過這項修正,但僅限於全國農業金庫可以發行信用卡,農漁會信用部則不在許可範圍內。
在開放農漁會信用部可投資有價證券部分,民進黨籍立委潘孟安認為,目前國內農漁會信用部逾放比仍偏高,資產品質並不健全,這時候開放農漁會信用部資金餘裕不需全數繳回農業金庫、可用以投資有價證券,是將農漁民血汗錢置於高風險操作下,並不妥。
蕭景田也擔心,農民辛苦所得的存款將會被挪用炒股,因此原本行政院版擬訂放寬全國農業金庫信用部可投資有價證券部分,最後遭到刪除。
至於為確保全國農業金庫公股席次而取消董監事連任限制,潘孟安、民進黨籍立委翁金珠認為,行政院版條文有流於「萬年董事」的疑慮,但農委會認為公股董監事人才難尋,希望公股代表排除連任限制。
委員會經討論後,決定規定全國農業金庫董監事仍連選得連任1次,但「政府或其指派之代表人擔任董事,不受連任次數之限制」。全案經經濟、財政2委員會聯席完成初審,不需再經黨團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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