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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

5訪民爬塔抗議被控「擾亂社會秩序罪」

【大紀元2010年12月2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姬勵思報導)5名吉林訪民在北京上訪期間爬上塔吊抗議,被控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件週一審結。審訊期間有被告情緒激動暈倒。家人批評案件是當局打壓訪民的手段,控方提出的證據失實,法院又窒礙辯護人表達的機會。

案件週一上午於吉林法院開庭,近30名訪民到法院聲援,審訊歷時近7個鐘頭。法院擇日宣判。

被告之一張潔的姐姐張秀云旁聽後對本台粵語組表示,控方指5人在北京上訪期間爬上塔吊,導致運作停頓,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張秀云說指控失實,而法院指派的律師亦無履行為當事人辯護的職責,反助控方要求被告認罪。她批評當局是借此打壓他們上訪維權。

她說:說他們爬塔吊,當時工地正在施工,因此無法運作,造成損失,但那天根本就無施工。他們提出的證據都是偽造。法院指派的律師不是為她辯護,而是幫法官去審理犯人。

張秀云表示,她妹妹身體狀況欠佳,無法自行走路,要人抬出法院。她懷疑妹妹在被關押期間,曾遭虐待。此外,另一被告鄧偉,因情緒激動暈倒。

她說:我妹的狀態不太好,說話沒勁,精神萎靡,估計可能是關的過程中被虐待。鄧偉是殘疾人,眼睛看不到,缺一隻手,法官說到罪刑時,她說我無罪,我是維權,很激動就暈過去。

另一被告王秀華的兒子湯先生表示,母親被關押以至被正式逮捕,當局一直無通知家人,至開庭前3日才收通知。他隨即申請作為母親的代理人,但在法庭上,法官不時以辯護內容與案件無關為理由,打斷他的說話,他根本無充份表達的機會。他感到非常氣憤。

他說:只要一談到些敏感的話題,比如說執法部門的不是,法官就不讓你說,說是與案件無關。使得我無法辯護,我準備了10頁的材料,都用不上。

湯先生說,假如法院判母親有罪,他會到北京上訪,同時不排除會以死抗議。

他說:他們這樣辦案,如果判我媽有罪的話,我就是要到北京跳樓去,我不會像我媽在上面不跳,我就是要追究他們的責任,我的死和他們絕對有關係。

吉林訪民張潔等5人今年5月在北京上訪期間,爬上塔吊,抗議當局長期不解決他們的問題,事件擾攘近20小時。5人當日隨即被押回原地關押。其中兩人其後獲准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