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0日電)前雲林縣麥寮鄉長林世崇被控於民國93年11月間,向廠商索取回扣新台幣200萬元,嘉義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嘉義地檢署今天發布起訴書指出,林世崇於民國93年間擔任麥寮鄉長時,負責決行與辦理「雲林縣麥寮鄉重要路口監視系統工程」採購案,並向上級機關爭取預算,做為增設鄉內重要路口監視設備的採購用途。
起訴書表示,與林世崇熟識的張姓廠商,有意承攬監視系統工程採購案,於93年5、6月間拜訪林世崇,但林男表示無內定廠商,歡迎張姓廠商投標。
張姓廠商公司因無承包監視系統相關採購案的經驗,他為求順利得標,向無意投標的劉姓廠商借用公司名義參與投標,最後於93年10月間以988萬元得標承作。
起訴書說,林世崇因欲購買未上市股票,要求張姓廠商儘速交付採購案工程款的20%即200萬元回扣,當時資金不足的張姓廠商,轉而向劉姓廠商預支200萬元,並親手交給林世崇。
嘉義地檢署去年接獲檢舉,由檢察官王振名指揮偵辦。檢調約談林世崇夫婦時,兩人對於 200萬元來源供詞反覆,另張姓、劉姓廠商坦承涉案。
被告林世崇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另外,張姓、劉姓廠商坦承涉案,檢察官事先同意適用證人保護法,建請從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