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0年12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聞慧編譯報導)屋前私人車道到底可以停泊多少輛車?近期一直令居民困惑,有人甚至因此遭遇高額罰款。多倫多市政府將對此議題進行釋疑。
市議會已通過決議,在1月27日的規劃和發展管理委員會會議上,市民們可就此議題有機會發言
據多倫多星報報導,市議員費立翁(John Filion)是前規劃委員會主席,他表示,多倫多市府正努力達成善意目標,勸阻房主不要任意停車。「我們想消除人們在房屋前草坪上到處停車、並稱那是他們自家車道的現象。」他說。
費立翁稱,有些人有時一停就是5、6輛車。多倫多要出台法規,規範這種情況。
他表示,按附例的規則,在近郊,如Willowdale區,如果房子只有一車庫,可以在車道上前面頭尾相接地停兩輛車。有兩個車庫的人們可以停四輛車,一排兩輛。
最近多倫多區劃法(zoning bylaw)改進中,所修訂之處是說停泊汽車地點必須在屋前7米範圍內。費立翁表示,在Willowdale區,這會把停車量減少一半,一個車庫前面能停一輛車,兩個車庫前面能停兩輛車。
費立翁稱,有一點沒有強調,就是7米限制僅適用於新房,不適用於舊房。
但是,城市規劃部的阿布默(Joe D』Abramo)稱,現在規劃者提議所有房屋都按照7米的法規執行。阿布默表示,這太不清楚了 。原以為會規範停車,結果是車道上能裝多少,有人就停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