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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兩岸投保協議 台經長:困難度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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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2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瑋臻台北報導)第六次江陳會即將於12月中旬在台灣舉行,對於是否會簽署兩岸都相當關切的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經濟部長施顏祥今(2)日在立法院首度鬆口表示,「困難度很高」。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2日邀請經濟部、陸委會等相關單位就與中國洽簽投資保障協議之進度、議題範疇、草案內容等進行專案報告。

立委:協議應納國際人權公約與人身自由保障

朝野立委都關切大陸台商、台籍幹部、眷屬以及台灣民眾赴大陸旅遊的人身自由與安全,國民黨籍立委吳清池、民進黨籍立委黃偉哲、潘孟安等人分別指出,台商在中國大陸的人身與財產安全受到很大考驗,對岸想盡辦法讓台商去投資,等到台商賺錢後又想盡辦法製造糾紛,把台商趕走、侵吞公司與財產。

據海峽交流基金會統計,從民國80年至今年10月底為止,大陸台商申訴案件累計3,969件,其中涉及人身安全2,250件,涉及財產權益的有1,719件,依照大陸現行制度,民事訴訟中就可限制出境,大陸公安可不經訴訟程序就把人逮捕關押3個月,藉以逼迫台商放棄財產,也讓台灣民眾在當地人身自由與安全備受威脅,對此立委吳清池更認為,實際受害案件可能高達1萬件,遠超過統計數據。

有鑑於此,立委就以保障人身安全與自由課題連署,並經經濟部、陸委會建請修正文字後決議,要求兩岸簽署投資保障協議時,必須納入「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與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2項國際人權公約的精神,作為雙方簽署及履行協議的基礎規範。

此外經濟委員會也要求,兩岸協商時,應要求對岸改善強制處分通報制度、檢討民事訴訟限制出境措施,以及公安部門對台灣投資人(含台籍幹部與眷屬)先行拘留和提審制度,並決議要求兩岸投資保障協議應納入與國際接軌的仲裁機制,由公正第三方擔任仲裁。

經長首度鬆口 困難度很高

施顏祥表示,兩岸投資保障協議有3個基本要件,首先是要與一般世界各地簽的投保協議架構、內容是一致的,其次是要考量台商的需求,最後則是要考量兩岸的特殊環境。

他強調,政府重視台商在大陸的投資和人身安全,在洽簽投資保障協議時,對包含人身安全保障和爭端解決等機制都相當堅持,但兩岸在討論過程中有不同意見,必須持續溝通,因此他也首度鬆口指出,簽署投資保障協議,困難度很高。

對於立委要求一定要有公正第三者仲裁以及清華大學中國研究學程兼任助理教授洪財隆認為,爭端解決可以在世界銀行投資爭端解決中心尋求解決一事,施顏祥也表示不可能。

他指出,爭端解決機制確實是投保協議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但不可能回到WTO的架構下,因為WTO是一個多邊協定,且要透過世銀機制處理,「實務上做不到」,因為台灣不是世銀的成員,因此目前正在協商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機制。

他強調,中國大陸目前對外已與130個國家簽署投資保障協議,我方也與29個國家簽署投保協議,雙方對於投資保障協議及內容均有相當了解,因此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將參考國際投資保障協議架構,考量兩岸特殊情況,並彙整台商意見,考量台商需求及利益進行規劃,預計內容包括投資人定義、投資待遇、匯兌、徵收、損失補償及爭端解決等台商關切議題。

至於媒體所關心的第六次江陳會是否可能會在本月16、17、18日召開一事,陸委會副主委高長則回應,現在還在磋商中,時間和地點都還沒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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