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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委:修正性平法 保障邁一步

【大紀元12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孟奎台北2日電)立法院初審通過「性別平等法」修正草案,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召委劉建國表示,未來安胎假與家庭照顧假都不再影響全勤紀錄或年度考績,對促進兩性工作的權利保障將有實質貢獻。

衛環委員會上午通過性別平等法第15條及第20條條文修正,劉建國與民進黨立委黃淑英下午召開記者會指出,此次修法對推動性別工作平等權的保障又邁進一步。

劉建國指出,過去明訂只有「受僱於僱用5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才能夠請每年最多7天的「家庭照顧假」,對於受僱於小單位、小公司的勞工並不公平;本次修法刪除此項限制,所有受僱者都可受保障、依法請「家庭照顧假」。

劉建國也說,過去懷孕勞工婦女若經醫師診斷需要安胎,只能視為「一般病假」,今天修法初審通過「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須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往後懷孕勞工將可於2年間請休1年的「住院病假」。

不過,針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條文的修改,黃淑英抨擊勞委會堅持反對將「安胎假」名稱直接入法,導致修法未竟全功。

黃淑英說,她對此結果感到遺憾,同時要呼籲勞委會應與時俱進、不應墨守成規,必須站在更促進女性勞工權益的立場,認真思考感受女性勞工的迫切需要,接受並提出更進步的立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