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員︰為了省錢而花錢
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裁員規定,就業法的複雜性不在本書討論的範圍內。不過,如果你認為員工人數過多、或某職務已經沒有必要,或有關閉某營業場所的經濟考量,那麼考慮裁員和研究怎麼做是合乎情理的。
關於裁員,大體上要謹記的幾個關鍵議題如下:
一、自願離職
組織縮編時,僱主可能提供員工申請自願離職的機會,這麼做有避免法律風險的好處,但是卻有明顯的壞處,那些率先申請自願離職的人,可能是最有能力找到工作的人,而且可能是你最不想失去的人。
二、僱主必須遵守協議
需要考慮的有關協議大概只有兩類。第一類是公司與個別員工的特定聘僱合約,這種合約未必都是明文簽訂的,可能也包含慣例及參照引用員工手冊;第二類是公司與工會達成的相關協議。這兩類協議都可能規定了一些特定程序必須遵循,以及必須支付補償金。
三、公正的裁員選擇
你必須在公平客觀的基礎上選擇要裁掉哪些員工,所採取的標準例如:
•相關的技術與能力;
•懲戒紀錄;
•經驗。
絕不能因性別、性取向、工會會員身分、年齡、種族、宗教等理由而有所歧視,而且主管相關業務者必須記住,員工可能告上法庭。
因此,儘管你可以建立公平的標準及公正地衡量不同的方法,以試圖選擇性地淘汰對公司而言最沒有價值的員工,但是結果未必總能如你所願。
四、商議
如果決定裁員,法律規定公司必須立即支付當事人應得的薪水與資遣費。然而,如果裁員的理由是公司沒錢,這就會出現問題,或許公司可以試圖與被裁員的員工協議延長付款期限。
這實在是鋌而走險的做法,但是非常時期有非常做法,或許你可以決定給他們多一點錢來做為補償。
當然,被資遣員工隨時都可以告上法庭,而且很可能會打贏,但由於訴訟程序會耗上好幾個月,他們也許寧可協議,譬如三個月內付錢給他們,而不是走上法庭,花六個月的時間才拿到錢。
裁員的傳言,對財務的傷害不輸裁員
凍結或調降薪資,或是考慮裁員,都必須了解此舉對員工士氣的影響。這不是無關自己的問題,負責財務和扛業績的人千萬不能忽略它。
員工最關心的是工作以及公司的前途,如果僱主要裁員,只要傳言一出,憂心忡忡的員工是無法全心全力投入工作的,連帶的影響是營收預測無法達成。
公司有困難的時候,儘可能讓員工獲得充分的資訊非常重要。雖然不是每件事情都適合告知員工——例如,裁員計畫的詳細內容尚未出爐,你沒心情談論這件事——但是多數的公司卻選擇不給員工足夠的資訊,有時候雖然就真的只是資遣若干不合格的員工,但一定會有員工會以為公司的生意不好。
即使他們沒有因此另謀他就,但只要擔心掛念,很可能就會比較難以盡心工作,即使不是存心如此。
人事專家早就指出,金錢不是提升士氣的最好工具。有些經理人、組織和企業文化比較願意給予員工讚美,但有些則否。如果員工做得不錯,就應該讓他們知道,讚美遠比批評更能有效提升工作表現。
鼓勵員工培養技能,這對員工的士氣有強大的正面影響力。這些技能泛指熟悉電腦或其他工具的使用等「硬技能」,及協商、指導或領導力等「軟技能」。話說回來,具有與時俱進技能的員工,通常不會被裁員。
委外︰別人做更便宜有效
外包(outsourcing)是將公司的部分功能委由外面的承包商執行。所有會將工作委外的企業,都是抱著自己不必包攬所有事的態度:我們可以僱請別人來執行一些功能,我們繼續做自認對公司最重要的核心活動,將那些可以用更便宜的價格或更有效率的方式來做的事情委外處理。
有時候,外包的原因則是,由內部做會讓我們分心,所以乾脆找別人做。例如:很少有公司自己維修電腦或做軟體支援;許多公司會找別人承辦餐飲或是清潔工作。這些是明顯的例子,企業可能還有其他的活動可以有效地委外處理。
在規劃公司目標的時候找出公司核心業務及核心技能是不錯的想法,但是你未必要特意列出非核心業務,然後打算把它們都外包。
以零售商或人力招聘業者為例,顯然物業管理不太可能是他們的核心業務,可以外包;但另一方面,人力資源部門做的事情對這些企業而言也不是核心業務,但是他們最不願意將這些事情委外給獵人頭公司處理。
顯然,有別的因素必須考量,公司不想委外處理的事情,具有這些特性:它們對於業務成功的影響非常關鍵,以及我們組織的知識可以更有效執行這些業務。
小公司可能需要將網站設計及管理的業務委外處理,但隨著企業擴張及網站生意越來越好,他們付得起錢僱用自己的網站管理人,也認清了一件事實︰公司有必要直接控制一個已經變成關鍵任務的業務活動。這種情況下,你必須自問:我是否可以有效地管理外包商?
此時你得在「控制權」與高成本效益之間做取捨,有時候即使在這項業務並非關鍵業務且費用很高的情況下,我們可能還是比較喜歡擁有掌控權。
例如,你將倉儲作業委外處理,可以達成很大的規模經濟(economies of scale:因規模擴大而提高經濟效益),並得以借重你無法學到的倉管專門技術,但是你也可能失去與客戶直接接觸的機會。
如果你發現客戶的抱怨越來越多,你必須決定是否放棄財務效益,把倉儲作業收回內部處理,或是加強管理與外包商的關係。
委外另一項要考量的因素是企業的規模及擴張的速度。我認識某家文具暨印刷公司,由外面的顧問公司派人來協助該公司的行政人員,處理人力資源的業務。
這位顧問能夠在這名行政人員欠缺經驗或知識的領域,提供專業的建議。隨著公司的成長,這位顧問提供了行政人員所需要訓練,等到公司的規模大到足以採用更具成本效益的做法時,就讓這名行政人員專職人力資源的工作,另外僱人接手行政工作。這名顧問仍然還是有工作做,例如提供總經理商業諮詢服務等。
這證明了,成本效益可能會隨著企業的發展和取得其他技術的能力而產生變化;它也證明,企業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可能需要不同的專門知識。
我們有必要定期檢視業務流程及公司整體流程。在這裡,某些人力資源管理的工作雖然改由公司內部處理,但還是有部分人資工作委外處理,顯然我們有必要定期檢討各種執行非核心業務的方法。
同樣地,切記不要因為公司規模小,就將委外處理視為理所當然;你也可以反其道而行。
我曾經參與一間小公司的經營,當時的我認為自己學習安全衛生法規,來製作必要的公司規章,是比較划算的做法,反之如果當初公司規模比較大的話,我會覺得自己的工作時間有其他更好的用途,於是找外面的公司來做這件事情。@(本文結束)
摘編自 《老闆一定會問你的財務知識:不論在哪個部門都能創造獲利,這種人最有前途》 大是文化有限公司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