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鄉鎮長轉區長 高縣13人

人氣: 47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2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9日電)高雄縣市12月25日合併,依據地方制度法規定,符合續任鄉鎮市長資格者可轉任直轄市區長。高市府完成意願徵詢,現任高縣鄉鎮長有13人將轉任直轄市區長,其餘由市府依資格任用。

合併後的高雄市共有38個行政區,依規定,行政區長應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不過,受到縣市合併地制法的保障,尚未尋求連任的鄉鎮市長可轉任直轄市第1屆區長,職等一律以簡任10職等進用。

高市府民政局清查出高雄縣27個鄉鎮市中有16名鄉鎮市長是首次擔任現職,依地制法規定,現任鄉鎮長可以轉換跑道擔任1屆直轄市區長。其中林園鄉長韓賜村及大社鄉長張勝富當選首屆高雄市議員;被徵詢的鄉鎮長中,鳥松鄉長張美瑤婉拒轉任直轄市區長。

高市府秘書長郝建生今天指出,現行高雄縣27鄉鎮中,可以派任的區長共有14人,外加高雄市11個行政區,市府要派任的新區長共25人。

首屆合併後市長25日也將宣誓就職,郝建生表示,當天陳菊就職後,隨即主持首長及區長的布達,相關人事作業已經展開。

市府人事處指出,地制法保障鄉鎮市長轉任直轄市區長者一律以10職等敘薪;不過,新派任區長則要依行政區人口數10萬人做區隔,如果人口數超過10萬人,區長職等是10職等,少於10萬人的區長是9等職缺。

市府統計顯示,目前高雄市只有前金、鹽埕、新興區人口數不及10萬;反觀高雄縣,除了大寮及鳳山人口較多,其它鄉鎮的人口數都少於10萬。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