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庭審揭開「破壞公物罪」真實面紗
【大紀元2010年12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曉晴新加坡報道)今年12月1日至7日, 5名去年APEC峰會前在魚尾獅擺展板講真相的新加坡法輪功學員,被新加坡警方以莫須有的「破壞公物罪」和「唆使罪」控上初級法庭。為期5天的庭審中,警方多名證人的證詞相互矛盾,漏洞百出,曝光了警方所謂依照 「公眾投訴」辦案是編造的謊言。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指這起誣告案是新加坡政府為討好來新參加APEC峰會的中共頭目胡錦濤而精心策劃的抓捕迫害行動。
誣告案涉及的5名法輪功學員長期在新加坡魚尾獅(也稱濱海公園)風景點擺放真相展板,向遊客講述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2009年APEC(亞太經合組織)峰會前的10月5日上午,4名學員突遭早已埋伏該地點的警察襲擊,被強行帶往警署錄取「口供」,另一名學員被騙至警署拘捕。還有5名中國藉學員的護照至今被警方扣留,其中3位學員的居留准證已過期。
目前,法庭對本案審理過程已完畢,法官要求雙方律師於2011年1月7日呈交結案陳詞,隨後將進行判決。
新加坡法輪功學員在魚尾獅橋下煉功講真相(大紀元)
警方欲製造「民眾投訴」 錯漏百出
5天的庭審中,作為控方的新加坡警方力圖刻意營造去年10月5日的抓捕行動並無事先策劃,完全根據「公眾的投訴」來辦案。
然而在整個庭審期間,警方所提供的唯一「第一報案人報告」,不僅無報案人全名和聯絡電話,而且在被要求提供報案記錄時,警方卻以報案人拒絕提供聯絡電話為由,沒有向法庭提供任何報案記錄,令人質疑所謂報告的真實性和警方辦案的水準。
自1999年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新加坡法輪功學員被以各種莫須有罪名誣陷控告和抓捕的事件,已經屢次發生。圖為新加坡中央警署。(大紀元)
APEC峰會前抓捕早有預謀 抓捕令兩天前已發出
更引人注目的是庭審過程揭示,APEC峰會前警方的抓捕行動早有預謀,警方的抓捕命令已經提前兩天發出,根本不是警方所稱是根據「公眾的投訴」 來辦案。
警方的 「第一報案報告」的時間是2009年10月5日上午8點19分,而至少四名當日抓捕學員的警察向法庭表示,他們於當日早上7點就接到命令到魚尾獅(也稱濱海公園)濱海橋下待命,準備抓捕法輪功學員。
在法輪功辯護律師的追問下,警察Tan Bee Song在法庭上承認他在前一天(4日),就被命令次日早上7點到濱海橋下待命,準備抓捕行動。
警方的證人攝影師Shariff Abdullah也承認,早在抓捕行動的兩天前(3日),他就接到中央警署署長Tan Kiat Hee的命令,讓他5日早上7點就去濱海大橋下拍攝錄像。
而當辯方律師問及「8點20分你才看到被告貼展板,才開始調查此案,為什麼錄像在7點5分就開始了」時,負責本案件的警方調查官Francis Lim卻聲稱自己不知道有錄像的事,直到中央警署署長Tan Kiat Hee告訴他有錄像,才得知在他到達之前警方就有人等在那裡拍錄像了。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LTA(陸路交通管理局)的Lim 姓官員在法庭上非常肯定地說,該局從來沒接到過任何公眾投訴,也根本不知道有人在魚尾獅濱海橋下擺放展板。
新加坡警察向法輪功學員聲稱說「展示就是破壞公物」。而事實上,每天有很多人在魚尾獅展示橫幅、標語或告示。圖為大陸遊客在魚尾獅展示橫幅。(大紀元)
法官拒傳喚警方證人 惹質疑
2009年10月5日,警方找到張先生的工作地點,以「協助調查」為由將他騙到警局拘捕。
負責本案件的警方調查官Francis Lim 在法庭上聲稱自己沒有看見張先生貼法輪功真相,甚至不知道張先生於10月5日被抓,只是事後通過對張先生的審訊才知道張先生參與了。
法輪功學員張先生表示,警方強調稱「抓捕行動」是公眾投訴而非早有預謀,但卻在調查官不知情的情況下,一小時內就找到他,並以「協助調查」為由把他騙到警局拘捕,他質疑抓捕行動幕後有黑手。不過當法輪功辯方律師Diana要求傳喚發出抓捕行動的中央警署署長Tan Kiat Hee上庭作證時,卻遭到法官拒絕,令人質疑新加坡法庭要掩蓋什麼。
針對法輪功學員的歧視性指控
庭審第四天,在新加坡生活多年的法輪功學員朱阿姨在法庭上否認自己破壞濱海橋下的那面牆。她說:「林警官對我們說『展示就是破壞公物』。魚尾獅每天有很多各國遊客在那裡打橫幅,但警方卻只對法輪功指控。」
張先生被盤問時也表示,魚尾獅牆上的漆都是完好無損的,每天都有其他團體都在魚尾獅張貼橫幅之類的東西,「如果別人貼東西而沒有被起訴,而我們卻被起訴,那就表示你們在針對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學員高女士在法庭上指出,「破壞公物」這個罪名是新加坡當局惡意的誣陷。這5名法輪功學員均表示,他們每天早上將展板運送到魚尾獅濱海橋下,然後用籃丁膠(Blu-Tack)粘在牆上,傍晚時取下,臨走前學員還會將留在牆上的籃丁膠清理乾淨,不留下任何痕跡,更沒有對牆壁造成損壞。
在法輪功學員擺放真相展板的同一面牆壁上,有人粘貼的英文告示。新加坡法官將此照片標為D4作為證據存檔。(大紀元) |
在法輪功學員擺放真相展板的同一面牆壁上,有人粘貼的英文告示。新加坡法官將此照片標為D4作為證據存檔。(大紀元) |
學員:為討好中共進行的迫害
新加坡警方2009年10月5日突襲抓捕行動的背後動機令人質疑,事件後近一個月內,警方一直把魚尾獅濱海橋列為敏感地帶,至少有4名幾乎每天在那裡煉功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被叫到中央警署,警署負責人(當事學員認為是中央警署署長Tan Kiat Hee)警告法輪功學員說在APEC峰會期間不要去魚尾獅那裡,該負責人也在交談中無奈表示:「我只是一名警察。」
受誣告的學員表示,由此推斷,這次警方抓捕法輪功學員的命令是來自新加坡政府高層,其真實用意是為了討好一個月後來新參加APEC峰會的中共頭目胡錦濤。
法輪功學員陳先生在法庭上指魚尾獅抓捕事件是新加坡當局對法輪功學員的惡意誣告、迫害。他說:「2009年11月14日,在胡錦濤來新加坡參加APEC會議期間,我穿著印有『法輪大法好』的T恤在烏節路MRT(地鐵)出口外面的紅綠燈旁邊打電話,來了四個便衣警察,其中一個是錄像師在錄像。有一個叫hwang的警察問我為什麼穿大法衣服。」
「他們把我的包翻了個底朝上。然後他們叫我跟他們走,不走就逮捕我。我被他們帶到烏節路MRT裡面的一個小屋裡關了大約40多分鐘,後來他們給了我一個警告(move on order)和一張地圖,讓我在2009年11月15日晚上6點之前不可以去烏節路和新達城。然後一個警察親自送我上了地鐵。我下了地鐵後在多美歌又遇到幾個警察,我又被他們截住,他們問了我同樣的問題,問我為什麼穿大法衣服,還問我要去哪。我說要去文慶,我被扣留了大概30分鐘。然後他們親自送我到去文慶的地鐵上,他們就像對待恐怖分子一樣地對待我,好像擔心我會跑了一樣。那我就想問,為什麼我只是穿了一件印有『法輪大法好』的T恤衫,就像對待恐怖分子一樣地對待我,我敢肯定他們是衝著法輪大法來的。」
自1999年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新加坡法輪功學員被以各種莫須有罪名遭誣陷控告和抓捕的事件,已經屢次發生。過去發生的所有對法輪功的抓捕案和誣告案,都發生在中共領導人訪問新加坡的前後。分析人士指政治因素是這類事件背後的根本原因。
學員談擺放展板的目的
在5天的法庭審理過程中,這5名遭誣告起訴的法輪功學員都表示,他們都在法輪功中受益無窮,深知大法的美好,面對中共11年來對法輪功的污蔑造謠與殘酷迫害,他們無法坐視不理,所以去魚尾獅擺放展板,目的是讓更多的人瞭解真相,共同制止迫害。
法輪功學員陳先生舉出自己的朋友許大為慘遭中共迫害的事例。許大為因為2001年在揭露中共電視台播放的天安門自焚騙局而被抓捕入獄8年。他的妻子在他被抓捕時正懷有身孕。8年間,許大為被中共當局換了4個不同監獄,遭受了各種酷刑折磨。當初被抓的時候,許大為是一個28歲的英俊小伙子,而當他被釋放出來的時候,卻是滿頭白髮,骨瘦如柴。許大為8歲的孩子在這8年時間裡面從來沒有看過爸爸一眼,等看到被釋放的爸爸卻是一個被打了毒針,被折磨得神志不清的人。許大為在被釋放以後不久就離開了人世,和自己的孩子只在一起相處了13天。(詳情見明慧網文章:)
「我不希望看到這樣的悲劇在全中國上演,出於良心我想揭露中共的迫害,當我來到新加坡時,我就想揭露中共的迫害,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這就是我去濱海橋下的原因。我們擺那些展板並沒有惡意,我們只是想讓人們知道中共的邪惡。我想問,我所做的這一切都是為了別人好,我怎麼會成為罪犯?我們每個人都有良知,別為了利益出賣你的靈魂,那是用金錢買不來的。這就是我去魚尾獅的真相。」陳先生含淚而說。
當律師盤問「你為什麼要去魚尾獅」時,從16歲就開始修煉法輪功的朱麗表示自己在中國就曾受到過中共非法的迫害。她說:「可是我的遭遇和中國大陸千千萬萬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相比,卻是冰山一角,不足一提。至今仍有幾十萬的法輪功學員被關在中國的監獄裡。他們之所以被迫害,只是因為他們信仰「真、善、忍」,想要做個好人。現在被證實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已經超過3,420人。有些女性的法輪功學員在監獄裡遭受性虐待,被扒光衣服扔進男牢房,甚至被警察強姦。連一些未成年的孩子都要跟父母一起被抓去坐牢。我記得一個警察為了逼迫一個女性的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把她僅僅8個月大的孩子用手銬倒掛起來,最後把那個嬰兒活活地吊死。」
「當2008年我來到新加坡的時候,我以為自己來到了自由社會,當時我感到自己是如此的幸運,因為至少我還活著,我還有機會說出自己被迫害的經歷,可是有多少的法輪功學員,他們連說的機會都沒有,就被殘酷的迫害致死,甚至被活體摘除器官。就是因為這些原因,我去了魚尾獅講真相。法輪大法給了我新的生命,當大法被誣蔑、同修的生命危在旦夕的時候,我怎麼可以呆在家裡不站出來說句公道話呢?我怎麼可以做一個忘恩負義的小人呢?」
新聞背景
2009年10月5日,APEC(亞太經合組織)峰會前一個月 ,新加坡警察在魚尾獅公園抓捕了4名法輪功學員,並將另一名學員從辦公地點騙至警署拘捕。警方稱他們使用藍丁膠(Blu-Tack)將真相展板固定在牆壁上的行為,觸犯了破壞公物法。
2010年5月,7名在魚尾獅公園及街頭煉功講真相的新加坡學員被警方以「違反公共秩序法」、「破壞公物」和「唆使他人」等莫須有的罪名誣告控上法庭。
目前,7名遭誣告的學員當中,有5名中國藉學員的護照至今被警方扣留,其中3位學員的居留准證已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