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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酒駕載孩童事故 擬扣照4年

【大紀元12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15日電)酒醉危險駕駛事故,肇事車輛上還有幼童,常讓人覺得生氣。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駕駛人酒駕事故,事故時車上有14歲以下孩童,吊扣駕駛執照期間加倍,由2年延為4年。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上午開會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等相關條文修正草案」,因酒駕搭載兒童嚴重危害兒童生命安全,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羅明才等人提案,要求嚴懲酒駕附載兒童危險駕駛行為。

羅明才等人原提案修法,對酒駕附載14歲以下青少年、幼童行為,處吊扣駕照2年處分。

但列席的警政署代表指出,若所有酒駕附載青少年、兒童行為皆予處罰,因現代青少年、兒童年齡難辨,查證耗時甚久,恐增加執法難度及影響警力調配,建議僅就酒駕附載14歲以下青少年、兒童且發生事故行為加重處罰。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彥伯表示,因現行條文已對酒駕致人於傷處吊扣駕照2年處分,建議在現行條文下增列「附載有未滿14歲之人,吊扣駕駛執照期間加倍處分」文字,獲委員會同意,初審通過酒駕附載14歲以下兒童致事故行為,處分吊扣駕照4年。

此外,交通委員會還通過附帶決議,請交通部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規定,讓酒駕初犯且未發生交通事故的違規駕駛人,依規定申請分期繳納酒駕違規罰鍰後,即可領回遭移置保管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