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院判決:工作日付房租 星期六除外
【大紀元2010年12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穆華編譯報導)德國聯邦法院判決,租房者在限定工作日天數內支付房租和附加費用時,星期六不算工作日,因為星期六銀行不工作。但郵寄遞交解除租房合同申請時,星期六算工作日,因為星期六郵差工作。
德國民法規定,租房者須在每月前三個工作日內支付房租。但如果月初正好碰上週末,那麼支付期限將順次延長,因為銀行在週末不工作。柏林兩位房東根據此規定認定,他們的房客沒有及時交付房租,因而解除了住房合同。在計算工作日天數時,兩位房東都把星期六當作工作日計算在內。因為兩個房東和其房客意見不一,最終告訴到法庭來裁決對錯。
具體情況如下:在其中的一個案子中,房客於2008年2月5日支付了房租,另一個案子中,房客在2006年12月5日交納了房租,這兩天都是星期二。兩位房東認為,租房者沒有及時交納房租,因為星期六也應算做工作日,星期二已經是當月的第四個工作日了。
柏林州立法院裁決:計算房租支付期限時,星期六不應算工作日,因為大部份房客是通過銀行轉帳支付房租,而星期六銀行不工作。所以上述兩個案例中,房客及時交納了房租。
德國聯邦法院認為,三天交房租期限減輕了房客支付房租的壓力,因為很多人在每個月的最後一天得到工資,三天期限給租房者提供了一個緩衝期。
在五年前的另一起有關「週六到底是不是工作日」的民事糾紛案件中,德國聯邦法院曾經做出過這樣的判決:在郵寄遞交解除租房合同申請時,星期六算工作日 。因為郵寄申請與銀行轉帳屬於不同的情況。即使在星期六,郵局也投遞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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