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潭船屋 檢方竊占罪偵辦
【大紀元11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30日電)南投地檢署今天對日月潭違法船屋展開偵辦,首波傳喚46名業主到案,訊後多數依竊占罪嫌諭令新台幣3至5萬元交保;檢方呼籲業者主動移除船屋,爭取緩起訴處分空間。
為解決日月潭船屋違法亂象,南投縣政府等相關權責單位最近展開聯合稽查行動,首波已完成46座船屋的稽查,發現絕多數為違法設置,即使擁有原始的四角吊網漁筏證者,也多已經過改、擴建,部分並涉嫌違法經營民宿、餐飲或水上遊憩活動。
南投地檢署上午針對首波已稽查過的船屋傳喚46名業主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複訊,截至晚間7時,已有20餘名業主因涉及竊占國土罪嫌,諭令3至5萬元交保;由於違法情節大致相同,預料諭令交保人數還會增加。
南投檢方指出,高等法院曾引用土地法,對在宜蘭縣冬山鄉梅花湖非法經營遊艇的業者,依竊占國土罪嫌做出6個月有期徒刑的判例。
針對日月潭違法船屋問題,南投檢方認為也可依土地法規定,認定湖面是國有土地的一部分,並依刑法竊占罪嫌論處。
南投檢方表示,檢察長朱坤茂先前曾說過,檢方將以最平和的手段,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的法律處理船屋問題,對於主動拆除者,原則上均可給予緩起訴處分。因此,檢方呼籲業主在結案前主動移除違法船屋,爭取緩起訴處分的空間。
據南投縣政府的清查,日月潭水域共有172座船屋,其中93座為日月潭區漁會依漁筏作業要點核發漁筏證的四角吊網漁筏,其餘79座無漁筏證。但無論有無漁筏證,多數都已經過改、擴建,並違法經營非漁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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