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火受難家屬聯合倡議 先究責任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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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報導)11月26日晚上八點,17戶上海大火遇難受害家庭的28人,在災後市政府安置的酒店內,舉行了首次聯席會議,簽署了一份共同的倡議書,將成立11.15受難者家屬委員會。與會者對政府賠償的具體做法表達了不滿,他們要求首先追究責任,然後才可能去談賠償問題,並認為目前的賠償金額無據可依,社會募捐分配更是沒有時間節點,嚴重缺乏透明度。他們要求與政府的官員或者相關部門對話,並且要對媒體開放。未來所有雙方的意見、處理方案等,均以書面形式對接。他們決定在遇難者「二七」當天下午2點舉行悼念活動,呼籲更多的民眾給與關注和支持。

這次會議是在距離火災現場幾百米處的災後安置點召開的。艾未未工作室作為列席參加記錄,並率先在網絡上公佈。

與會者們簽署了一份心聲和倡議。他們表示作為災民,應該是值得同情和安撫的對象,而不應當作為某些政府官員、警察的眼中釘肉中刺。他們不希望自己成為政府、官員推卸責任、逃避懲罰的犧牲品。

他們認為政府至今沒有給他們一個負責任的說法,並一致認為,政府對事故責任應該承擔不可推卸的責任。政府要向他們公開道歉,明確承擔責任。

受難者家屬表示在承受了巨難後,需要公正的對待和真情的安慰,不應是威脅利誘和步步緊逼。他們希望有說話的權利和起碼的尊重,並讓社會知道他們面臨甚麼。受難者家屬希望打破那些由富有的社會主宰者與肇事者共同制定「生命價格」吧,並認為約定俗成的賠償金額和所謂先例,早已成為他們暴富和堆積資本時預算成本中的一小部份。


上海大火後上海律師協會下達公函(1)(來源:艾未未推特)

上海大火後上海律師協會下達公函(2)(來源:艾未未推特)

受害家屬強調,公開的責任分級認定,應是所有善後處置、賠償事宜的最重要的前提和依據之一。目前的賠償金額無據可依。社會募捐分配更是沒有時間節點,更毫無數字根據,嚴重缺乏透明度。要求未來所有雙方的意見、處理方案等,均以書面形式對接。

受難家屬表示為確保各項善後處理事宜的順利進行,將成立11.15受難者家屬委員會,並推選出5名民意代表及發言人,代表大家就公眾相同的利益進行有理有節的爭取和談判,對各自不同的訴求提供客觀的建議和安撫。

他們將在死難者的「二七」紀念日舉行悼念活動,希望更多的市民前來參加支持,也希望未來有儘可能多的媒體關注傳達出他們的聲音。

我們的心聲與倡議:

一、我們是上海人,更是中國人,今日災難當頭,應當齊心協力與我們的國家、人民一道,共度難關。

二、我們所要強調的是:祖國,應該是災民的依靠和希望,這一點目前在廣大災民心中仍有比較統一的共識,我們不希望這樣源自災民內心的善意和期許,在一個個被動的處理結果,甚至是錯誤的決策後,漸漸化為泡影。

三、災民,不應被當做某地方政府官員、人民警察、直接或間接責任人心目中的敵人,不應看作是他們的眼中釘肉中刺,而是應該被他們同情、關注和安慰的人。

四、我們更不希望災民成為某個地方政府推卸責任,某位官員為保烏紗,某些相關職責部門逃避不作為和瀆職處置,任何罪犯逃避懲罰的犧牲品。這一點我們決不答應,會堅持到底!

五、我們承受了震驚世界的巨大災難的,僅僅需要的是公正的對待和真情的安慰及合理的訴求。不應是威脅利誘和步步緊逼。

六、我們需要表達各自的基本意願,提出合理的要求。我們希望自己有說話的權利,並讓社會知道我們當前面臨著甚麼?有沒有得到應有的安慰和起碼的尊重。

七、金錢在這樣齷齪的世界確實非常重要,它也正是這次災難的原始起因,但我們不是唯利是圖的刁民,更不是愚民。如果某些人認為我們是在藉此交易,那你完全可以去親身實驗一下這種苦難!如果你還懂得一點人道或知道自己應該如何提升自己的生命觀和價值觀,懂得人間真情和陰陽相隔的真切體驗。那就請和我們一道,打破那些由富有的社會主宰者與肇事者共同制定「生命價格」吧,約定俗成的賠償金額和所謂先例,早已成為他們暴富和堆積資本時預算成本中的一小部份。只有讓他們知道了甚麼是苦難?甚麼是難關?甚麼是責任?甚麼叫處罰和判決?他們才會警省自己的行為和頭腦!才會懂得尊重生者與逝者同樣重要!才會明白他們這種劣質品性的人不應成為社會的主導!我們相信我們的祖國,我們的政府。

基於此,我們客觀理性的提出以下具體事件的各項思考

1、對善後遇難者家屬的安置、照顧、社會關注與愛心援助,我們非常滿意並表示真心的感謝。
2、我們強調:公開的責任分級認定,應是所有善後處置、賠償事宜的最重要的前提和依據之一。
3、相關責任部門、責任人的道歉,政府務實可靠的善意表態,對遇難家屬都至關重要。
4、只要是合理的、和平的、理性的要求,政府均不應對如認領屍體、屍骸、確認死亡、返家查看、祭奠活動等觸及情感和靈魂的意願設置任何前提。
5、此次大火無論從起因、責任、救援、火情、災情等那方面講,都史無前例,所以賠償金額根本無類似、相近的參照標準。目前的賠償金額無據可依。社會募捐分配更是沒有時間節點,更毫無數字根據,嚴重缺乏透明度。
6、我們希望知道更多親人確切死亡原因和遺骸發現時的具體位置,以及當時周邊其他人員的遺體、遺物等情況?是否有相關圖片資料?
7、何時可以去看已經被燒燬,但法律上仍屬於我們自己的家?
8、保險、銀行、電訊、民政、公安、街道等單位,應主動集中窗口或設專項通道為災民補辦、查找相關檔案、信息,承諾做到無一遺漏,減少受災者的再損失。並制定相關時間表。
9、工作組應對火災中燒燬或殘留的如:家庭財產、裝修、遺物、特殊物品、知識產權、文物、特殊紀念物等,提出書面的上報、認定建議,對受災家屬提供明確的指導和法律援助。
10、為了更好的與工作組進行有效的對話,避免社會上不實或惡意的報導及謠言繼續傳播,對災難家屬和政府產生不良影響,確保各項善後處理事宜的順利進行,我們將成立11.15受難者家屬委員會,並推選出5名民意代表及發言人,客觀理性的代表大家就公眾相同的利益進行有理有節的爭取和談判,對各自不同的訴求提供客觀的建議和安撫。以使這次災難的善後處理工作得到更多的正面評價和積極的結果。
11、要求未來所有雙方的意見、處理方案等,均以書面形式對接。

全體死亡家屬簽名(略)


上海大火受難家屬召開會議發出共同倡議(1)

上海大火受難家屬召開會議發出共同倡議(2)(來源:艾未未推特)

上海大火受難家屬召開會議發出共同倡議(3)(來源:艾未未推特)


上海大火受難家屬召開會議發出共同倡議(4)(來源:艾未未推特)

上海大火受難家屬召開會議發出共同倡議(5)(來源:艾未未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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