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0年11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羅明明台灣台北綜合報導)歐洲聯盟理事會25日無異議一致通過台灣申請歐盟免簽案,待盟公報公告20日正式生效實施,台灣民眾將可免簽證進入歐盟22個申根公約國以及挪威、瑞士、冰島、羅馬尼亞、保加利亞、賽普勒斯等28國,半年內可停留90天。另外,丹麥、梵蒂岡、摩納哥、格陵蘭等7個國家與地區,也會跟進適用。
繼去年初英國與愛爾蘭同意給台灣護照持有人免簽入境後,台灣申請歐盟免簽案再通過最後一關。「歐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Union)的「競爭力理事會」(CompetitivenessCouncil)25日上午審查台灣免簽案,此案被列入無須討論的項目,競爭力理事會順利通過台灣免簽案。
歐洲聯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內政執委(Commissioner for Home Affairs)表示,台灣民主化成熟,條件與要求都已經具備,內政執委會在今年7月5日提案修法,將台灣正面表列於適用免簽的國家,將也有助於台灣和歐盟之間的貿易、文化交流。
馬總統上午在總統府接見奧地利國民黨國會議員訪華團時說,加起來將有35個歐洲國家與地區給予台灣民眾免簽證待遇,這是中華民國外交史上重要成果。
依歐盟立法程序,台灣免申根簽證案在歐盟部長理事會審議通過後,在歐盟公報告20日後將正式生效實施,屆時我國民將可以免簽證方式進入28個申根區國家,停留期限為自首次以免簽證方式入境當日起算,每6個月內累計可停留90天。
這項歐盟申根免簽證過關後,未來國人到歐洲旅遊,不僅可省下簽證費,同時免去許多準備證件與跑公文時間,旅行公會預期,申根免簽將讓赴歐航班變得搶手,旅遊業者將會正式實施的第一時間推出優惠促銷。
旅遊業者表示,11月起出發的歐洲團,團費已反映申根免簽利多,不會再推優惠;免簽效應可能寒假先在背包客自由行發酵。
申根區28個國家包括: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賽普勒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冰島、挪威及瑞士。
另外,梵蒂岡、摩納哥、安道爾、列支敦斯登、聖馬利諾、丹麥屬格陵蘭和丹麥屬法羅群島等7個國家與地區,也會隨歐盟腳步跟進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