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憤未養育 母死懊悔未叫媽
【大紀元11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24日電)趙姓女學生因被母親棄養,趙女明知母親身分但不肯相認,直到母親趙秀銘被殺害,趙姓女學生懊悔之餘向法院聲請民事判決,彰化地院判決確認趙女和趙秀銘親子關係存在。
去年10月趙秀銘的家屬發現趙秀銘失聯於是向警方報案;警方調查,趙秀銘和小她16歲的張姓男子交往,2人經常發生爭吵,張姓男子因不滿趙秀銘要跟他分手,將趙秀銘殺害。
張姓男子將趙秀銘的屍體裝入塑膠筒、灌入水泥後棄屍在苗栗縣卓蘭鎮的鯉魚潭水庫,隨後逃往大陸,直到今年5月張姓男子被遣返回台灣,全案才水落石出。
趙秀銘的姊姊趙秀芬說,妹妹懷孕時,因為和丈夫感情破裂,生產後決定帶著小孩獨自到外面生活;由於妹妹還要工作賺錢,她不忍心看到小孩沒人照顧,於是決定扛起撫養照顧的責任。
趙秀芬表示,因為不熟悉法律程序,又擔心小孩辦身分證等會發生問題,在登記戶籍時,將孩子的生父生母都登記為不詳。
趙秀銘雖然曾來看小孩,也常打電話來噓寒問暖,不過趙姓女學生都叫趙秀銘「小阿姨」,趙姓女學生雖懷疑「小阿姨」就是生母,詢問趙秀芬也獲得肯定答案,不過卻因氣憤生母從未撫養照顧而不肯相認。
趙秀芬表示,妹妹失蹤後,甥女心急如焚,曾跟她說希望趕緊找到趙秀銘,親口叫她一聲「媽媽」,甥女後來看到電視播出母親被殺害棄屍的新聞,當場哭了出來,懊悔自己沒有和親生母親相認。
趙姓女學生後來跟趙秀芬商量,取得趙秀芬的同意後先終止2人的收養關係,再向彰化地院聲請確認和趙秀銘的親子關係,法官根據戶口名簿、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的DNA基因鑑定結果等證物,確認2人親子關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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