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不認罪明年六月審
【大紀元2010年11月24日訊】(大紀元綜合報道)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TVB)業務總經理陳志雲等3人涉嫌貪污及串謀欺詐案,昨日轉介至區域法院提堂,3人均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明年6月21日開審,3名被告繼續以10萬元保釋外出。
無線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助手叢培崑,以及無線市場及營業部業務拓展主管陳永孫,被控串謀詐騙及貪污等五項罪名,包括在新書發佈以及商場倒數活動時涉嫌串謀欺詐。由於3人都不認罪,法官將案件排期至明年6月21日開審。
法官再次提醒3名被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和干擾或影響控方證人。如果3名被告向證人施加壓力,有關人士要向當局舉報,法官又告誡3人的僱主,要防範3人觸犯保釋條款。
有關案件明年3月14日進行預審,預計審訊20天。控方表示,屆時將會傳召54名證人,其中24名是無線電視的藝員或經理級人員,以及5至6名廉署人員等。另外,亦會呈上長達100頁的證物文件,並會在庭上播出陳永孫與廉署人員會面的錄影帶,長達2小時12分鐘,而所有人的自願性並沒有受到質疑。
陳志雲、叢培崑及陳永孫,早前被控串謀詐騙及貪污等8項罪名,控方其後撤回其中3條控罪,主要是陳志雲及叢培崑涉及的受賄或行賄罪。而陳志雲在上星期已恢復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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