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地方 台南縣停灌補助調升
【大紀元11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3日電)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今天表示,台南縣99年第 1期稻作缺水停灌休耕,在地方要求提高補助下,農委會依相關作業要點調升補償標準,每公頃提高至新台幣 8萬元。
農委會指出,99年第1期稻作休耕補償標準,是行政院院長吳敦義在98年12月27日訪視南化水庫及抗旱供水調配時,宣布因應物價調整及照顧農民的考量,決定將停灌休耕補償金由原每公頃補償 6萬元,調高為每公頃 8萬元,以補償農民損失。
農委會並說,調高補償金額的決定,是因應民意代表、地方人士及農民要求提高補償金額,並於98年12月25日由農委會與經濟部召開會議共同確認提高標準,當天簽報行政院。
農委會說明,這次補助是依據「農業用水調度使用協調作業要點」辦理,以被調用地區的稻作農家在休耕前的賺款估算,再加5%計算;也就是參考97年及98年第1 期稻作農家賺款 7萬2821元,加計5%後為 7萬6462元,取整數 8萬元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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