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辛巳二十六年(西元1761年),黃河發生水患。從黃曆七月十五日到十九日,黃河的支流伊、洛、沁河和黃河潼關至孟津幹流區間,猛降大雨,暴雨中心在河南新安縣,伊、洛河決溢。當時的武陟、滎澤、陽武、祥符、蘭陽等堤段南北兩岸都發生決溢,在這場大洪水中,黃河下游總共決口26 處,河南、山東、安徽3省數十個州、縣被淹,有的地方水深「五六尺」甚至「深達丈餘」,百姓的房子大部分整個都被水淹沒了。
那時在黃河南岸的陳留縣(今河南開封縣陳留鎮),也遭了大災,水深一丈。當地有一戶姓曹的人家,居住的屋子也被大水完全淹沒,經過了三天三夜,大家都斷定:這一家不可能有任何人畜生還了。
等到水退了以後,曹姓一家人所居住的房子,牆壁居然沒有倒塌,而且家人也都平平安安。鄉里的生還者紛紛過來慰問。
大家好奇的問:你們如何在水中存活下來的?
曹姓人家說:幾天來,只覺的週遭霧氣瀰漫,不見天日,根本不知在水中啊!
當地的縣官,看見如此不可思議的情形,就問:你們曹家平時有沒有做什麼善行?
曹姓人家說:我們家每年收到的田租,除了繳交政府的賦稅,再扣除家裡的開銷外,都盡力拿出來幫助街坊鄰里一些貧困的人。從高祖、曾祖輩以來都這麼做,至今都未曾間斷,已經有五代,一百多年了。
縣官立刻報請朝廷,頒賜匾額,表揚曹家這般善行。
讀了這篇歷史記載,感到善有善報的古語,真是真實不虛呀。曹家就是因為幾代行善,所以災難來時,神靈保護,大水淹沒房屋三天三夜,竟然毫髮未損。看來要想在災難來臨時,安然無恙只有多多積德行善才行。
(資料來源:《陰騭文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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