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延安村支書腰纏萬貫成一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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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20日訊】據西部網(cnwest.com)「陝西論壇」網友舉報,陝西省延安市寶塔區萬花鄉毘圪嶗村支部書記王海金(原村長),多年來重大事項從不召開村民大會討論。土地出賣一人說了算,財務賬目從不公開,村民敢怒不敢言。
  
該書記曾賣假安置卡,有詐騙犯罪前科,就是這麼一個共產黨員把持村領導職務多年,貪污賄賂已是司空見慣,現已是腰纏萬貫的村中一霸。該村法人代表村長只是空架子,凡事王海金一人說了算。
  
毘圪嶗村支部書記王海金部分貪污腐敗問題檢舉如下:
  
一、 2006年與開發商聯合搞所謂的「三產」開發,實為聯合串通詐騙,騙取返還三產安置用地後改變土地使用性質,成了房產開發商徐昌俊私人的房地產開發用地。 06年征地補償村民地裡葡萄後開始河堤工程,隨後開挖樓盤基礎,09年起大肆銷售。
  政府無償劃撥返還三產安置用地的目的,是鼓勵和支持被征地村集體發展二、三產業,安排農民就業,最終達到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和提高被征地村民生活的目的。而三產項目要為集體經濟的發展壯大提供一種「細水長流」式的資金來源,進而為解決被征地村民生活提供永久性的資金保障,避免分光、吃光後成為「種地無田」“上班無崗」的嚴重問題。所以返還三產安置用地開發絕不是商品房地產開發。
  
而本村《聯合開發合同》是一份徹頭徹尾的房地產開發合同,已開發的全是住宅樓。三產開發中『安置房用地』是『返還三產安置用地』中的一部分,所修安置房用來解決村民的住房困難,修建好的安置房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小產權房。用地審批上更加嚴格,要上報村民安置戶名單給國土資源部門批准並辦理安置指標(即安置卡)。
  
因為,三產安置房用地是以行政劃撥方式供地,政府不僅無償提供土地,而且相關的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是可減免的。現在開發的全部是住宅樓房,不知給開發商省了多少錢。毘圪嶗村共有230多人、 75戶,全部解決村民住房一共有75套樓房足夠了,現在蓋起了多少樓房呢?高層3棟,6層的磚混4棟。套房數量遠遠超出實際需求量。應查看國土資源部門當年的安置指標,審批手續。是否有擅自增加建築容積率的問題,是否有村幹部和房地產開發商串通一氣,冒用他人姓名作假騙取安置指標的問題。瞞天過海,增加建築容積率增加的面積由村幹部和開發商支配。肥了開發商,賺了王海金及少數村幹部,給國家帶來巨大損失,又吭害了村裡的父老鄉親。這是違法違規用地的犯罪行為。
  
開發商一定是五證二書不全的違章工程。
  
1、 出售土地款的問題
根據「聯合開發合同」第三條第二款,「不論項目盈虧,甲方均按實際用地按每畝38.6萬提取固定利潤,其利潤全部歸乙方所有」。本條也就是說以38.6萬元/畝的價格賣土地給開發商。再看補充《協議》中第一條「1、對於《聯合開發合同》第三條『聯合開發方式』第三項約定的開發用地款,雙方明確:除乙方已支付的240萬以外,剩餘部分(按照實際征地丈量面積為準)自 2008年4月20日起,按照月息五厘由乙方向甲方承擔利息,利息每整年結算一次。利息付至開發用地款剩餘部分全部結算止。
  
2,賣地款除240萬元已付外,其餘全部按月息五厘貸給開發商。這麼重大的事項為甚麼不經村民大會討論決定,只是在一次村民會上提了一下並沒有形成決議。地價38.6萬/畝都是村裡兩委會定的。
  
3,利息為甚麼這麼低?萬花鄉農村信用社的貸款都在8厘以上,這能不讓人懷疑嗎。
  
4,乙方還款時間為甚麼沒有明確期限,任何貸款都是有期限的。是不是村民只能吃利息,永遠也不能討回這筆債務了?
  
5,利息理應從06年開發商征地開始算起。合同裡是這樣寫的『按照實際征地丈量面積為準』是67.5畝。按第一次付利息118萬元計算,只付了30.118畝的利息(2008.4.20—2009年底共20.3個月。 118萬/20.3/0.005/38.6萬=30.118畝)。比實際少37.38畝。
  
如果按正常情況從2006年征地起付利息,村民共少收了多少利息?
  
a, 先算06,07,08年的利息,67.5畝*38.6萬元/畝*0.005{月利率}*36[06,07,08,3年36個月]=468.99萬元。
  
b, 再算09年的利息,67.5畝*38.6萬/畝-240萬[2008年底付款]*0.005*12-118 萬{已付利息}=23.93萬元。
  
從06年起共少付利息是:23.93萬元+468.99萬元=492.92萬元。可怕的官商勾結,僅利息一項村民損失近500萬元哪。那內幕勾結的問題就更大得去了,會嚇死人的。
  
6,付三產建設費是怎麼回事。3年村上共付三產費55010元,《聯合開發合同》中不是有「甲方提供土地,乙方負責項目開發的所以費用嗎」?
  
二、 延安市第二福利院修建家屬樓時,因對過去征地遺留問題有爭議,第二福利院給本村補償40萬。送2套樓房給村領導,王海金現住一套,住二福利院家屬樓2號樓一單元101室。據我所知,每套房價比單位職工略多一點錢,12萬多一點。當時可賣35萬,轉手可賺20餘萬。難道這不是變形的貪污受賄嗎。村民們人人能得到如此高的實惠嗎?給我村40萬,每人也不過平均2萬。
  
三、 2008年後背川,市政府經濟適用房佔用本村土地時答應給本村15套樓房,如出一轍可村民一套也沒見。一套房按當時價轉手出讓可以賺8-10萬,那麼15 套就是120-150萬元。是王海金一個人黑吃了還是行賄送人了呢?一查去便知。
  
四、合資辦小學,佔用本村4.5畝地,辦校十幾年,盈虧不知,賬務不明。人家小學走的時候,王拿賣地款私自給了校長100萬。
  
五, 七八年不發展黨員,村民說的不行,把自己的兒子和親戚發展成為黨員。
  
六、以下有6項小項:

  1、賣柴油機廠油庫2萬。
  2、賣萬花鄉信用社樓房用地0.8畝,價格不清楚應收款沒入賬。
  3、給關中個體印刷廠一畝地基9萬,沒入賬,說是修橋為甚麼沒有給村裡修。
  4、給農校子弟小學地3畝,款沒有收到。
  5、給八一敬老院賣地6萬沒有收。
  6、給農校7畝,7年來至今款未清。
  7、前柴油機廠家屬院後,黑戶多佔2畝地,他的關係,他甚麼話也沒有。
  8、給氣象局賣了120畝山地,至今不給分錢。
  9、現不分樓房,也不分錢。
  10、自己定規定,18歲以上沒結婚可以分一套樓,他自己三個兒子,村裡一戶才可以分一套樓。
  
七,村支書王海金是個地地道道的詐騙犯,2003年王夥同其他人,賣部隊復轉軍人假『安置卡』騙取80餘萬元,被公安局收審,後取保侯審,現在問題未處理。關於本案2003年某月某日華商報曾經有過報導,可查閱。蘭州軍區在咸陽辦了一個軍事駕校,凡是在本駕校學習過的學員退伍後發『安置卡』,到地方可安置工作。王海金夥同部隊個別人販賣假安置卡,每張卡8-10萬,事發後被西安公安逮捕。其中一個受害者:延大,高彩梅,開門市,手機13310918675。一個竟敢詐騙別人錢財者,在成千上萬的三產開發中手握大權,能不大刀闊斧搜刮民財,鬼才相信。
  
以上部分問題件件屬實,絕非空穴來風,所陳事件只是冰山一角。一個小小的村支書如此喪心病狂貪污腐敗,給國家和村民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在村裡欺男霸女,敗壞黨風。請各級組織到本村慢慢了解,有的村民可能懼怕打擊報復不敢講實話,因有前車之鑒。只要能得到村民的信任,他們會痛訴王海金的罪行的。請組織查個水落石出,還村民一片藍天。村民一致要求嚴查落實所有貪污腐敗問題,追回所有土地欠款及利息,嚴懲貪污腐敗者王海金。。
  
村民簽名並按了手印,共計109人:
  
呂彬 呂能加 李根成 劉德明 李貴蓮 馬瑞豐 魏守琴 劉德亮 劉秀梅 高樹珍 高建軍 崔海琴 李峰 楊玲 李招茹 姬翠玲 高文本 高雙龍 白巧娥 姜翠翠 高強 高磊 李根生 劉金花 高雙福 劉尚珍 高海軍 白麗麗 王秀珍 劉偉 霍蓉蓉 李榮虹 李佳惠 李潔 馬濤 周英英 馬麗 張鳳蘭 李軍 李建平 宋延智 白雪 李婷婷 宋延惠 雷媛 任潤蘭 劉剛 王婷婷 劉斌 曹雪梅 邢勇虎 劉德成 謝春利 劉濤 劉磊 劉梅 胡小平 柴媛媛 高海平 高根 張志強 胡彩平 張勇 李學峰 劉清玲 李勇 李貝 李龍 侯珊珊 劉桂花 劉燕鳴 秦艷榮 劉毅 劉露 劉菲 李瓊 高敏 王博 高潔 李小明 拓新玲 張旭 宋延芳 姜麗 張瑜 李明 左小燕 邢世文 白愛英 邢永強 朱金麗 邢永平 高小寧 劉尚龍 劉靜 劉榮榮 劉欣欣 閆冬 劉鳳 高彩平 曹小珍 曹小琴 高玉蘭 劉梅 曹玉平 高樹珍 吳永蓮 曹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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