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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大紀元11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宋順澈台灣台北報導)1日,民政局舉行記者會宣布:12月25日正式升格為「新北市」後,改制後的新北市仍維持原有的行政區域,29鄉(鎮、市)及村(里)維持原區域名稱,僅將鄉(鎮、市)改為「區」,村(里)統一改為「里」,未來民眾在郵件往返上,例如「台北縣雙溪鄉上林村」應更改書寫習慣為「新北市雙溪區上林里」,現階段行政區域之街道路名稱亦暫時維持不變。
民政局長楊義德表示:針對民眾使用率較高、較為普及的證件,改制後將不予全面更換,換言之,現行縣民持有之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於年底升格後,仍可以持續沿用。
楊義德亦指出,改制作業若涉及民眾申辦事項,仍應簡化程序以方便民眾,因此在門牌調整方面,因應鄉(鎮、市)改為「區」,原一樓門牌「鄉(鎮、市)」之處,將貼上縣府製發的「區」字貼紙,貼紙會隨年底的新北市市長選舉投票通知發送,二樓以上的門牌則無須變動(樹林市除外),民眾不需付費。
另有關其他民政類別書證,於改制前核發的文件,如埋葬、火化及起掘許可證明、殯葬服務業及殯葬設施經營業設立(備查)許可證明、寺廟登記證、替代役備役禁役證明書、替代役備役免役證明書…等,仍為有效,無須辦理換發或更正,以達到便民目的。
另外,現階段民眾較常使用的護照、行車執照、駕駛執照及土地、建物所有權狀等證件,仍為有效,尚無須全面換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