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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超商賣機票 旅行業擬告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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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9日報導】(大紀元記者于倩台灣台北綜合報導)超商開賣立榮航空國內線機票,旅行業者指超商賣機票行為已違反觀光發展條例相關規定,要求觀光局開罰卻遲未處理。旅行業者19日表示,已有業者因觀光局不處理而受損害,不排除下週向法院控告觀光局和交通部,並申請國賠。

全聯會祕書長許高慶表示,旅行業的設立需經政府特許,還要繳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每個售票及行程的點要成立分公司、聘經理人,成本不低,而且有客訴還要協助解決,每件事都受到政府法令規範。

許高慶指出,3C通路業者燦坤過去也想利用通路優勢執行旅行社業務,結果觀光局開罰不手軟,燦坤最後成立燦星旅行社,才合法賣機票及行程,他質疑觀光局開罰標準不一。

許高慶表示,若觀光局再不對超商賣立榮機票違法行為開罰,全聯會最快下週就會到法院控告觀光局、交通部瀆職,同時舉證已有旅行業因公務員不作為遭受損失,申請國家賠償。

發展觀光條例第27條規定旅行業營業範圍,第1項就是接受委託代售海、陸、空運輸事業客票或代旅客購買客票,同條文還明訂「非旅行業者不得經營旅行業業務」,但代售日常生活所需陸上運輸事業客票行為被排除規範。

觀光局表示,雖然立榮航空表示僅想利用超商通路增加民眾購票便利性,但現行法令規範明確,除非法令修改,超商賣機票應該已經違法,超商賣立榮機票再從中收取手續費,已侵犯旅行業特許經營項目。

觀光局日前已將該法律見解送交通部,但因事涉及其他局處看法,須等到交通部裁示後,才會依法處分。

代賣立榮機票的超商表示,「我們不會做違法的事」,若交通部裁示賣機票違法,會再與立榮航空討論合作事宜。立榮航空則表示,「等收到交通部公文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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