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7日電)公視基金會第4屆董、監事12月3日任期屆滿,新一屆董、監事人選及選任方式備受矚目。新聞局19日將召開公聽會,邀學者專家討論並提出具可行性的意見。
新聞局今天表示,公視設立法源為公共電視法,基於該法所揭示「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其營運應獨立自主」基本精神,制度設計以公視董事會自律治理為主。
新聞局指出,公視董、監事是帶動公共電視發展的主要決策者,因此董、監事應具備的條件及產生方式極為關鍵。現行公共電視法對於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的組成方式、開會方式及董、監事會組成結構等,規範未臻明確,以致在實務執行上,常生爭議,甚至影響公視基金會董、監事會正常運作。
新聞局說,希望透過公聽會方式,廣蒐各界對公視董、監事會組成結構的意見,並在修正公共電視法時,納入規範,使未來公視運作有明確且周延的法令依據。
新聞局表示,公共電視法的修正不僅只於董、監事會結構的檢討,後續將再以公視集團發展的最適規模、經費額度、監督機制及公共化無線電視事業的定位等議題廣邀相關單位共同與會,以符合各界對於公共電視的期待。公共電視法全案修正預定12月底前完成後,送行政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