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0年11月16日訊】卑詩鐵路賄賂案而被判處軟禁的巴斯(Dave Basi),因10月19日違反軟禁限制條件,在室外時間超過1小時,被法庭警告,並要求其佩戴腳腕電子計時表。
前卑詩省府高級助理巴斯,因為違背軟禁的條件限制,週一重回法庭接受審理。
巴斯與另一名省府高級助理維克(Bob Virk),在10億元出售卑詩鐵路中接受賄賂,將機密信息洩露給投標方,10月份被卑詩高級法院判處2年差一天的有條件在家軟禁,並歸還所有賄賂金額。
不過,巴斯10月19日違背軟禁的限制條件,在維克的住房外接受維多利亞一電視台A頻道的採訪,按照法官的裁定,這不屬於軟禁期間被允許的活動之一。
此事發生在卑鐵賄賂案裁決下來的第二天,如果違反軟禁的限制條件,巴斯有可能面臨剩下的軟禁時間,全部在監獄度過。
當時,巴斯的軟禁監視官員看到後,立即報告了法院檢控官。
違規再犯 將有嚴重後果
巴斯的律師巴頓(Michael Bolton)在週一的法庭上,為巴斯的錯誤行為開脫,稱他「愚蠢地」同意了在維克家外面採訪。
卑詩高級法院副首席法官Anne MacKenzie警告巴斯,如果以後再犯,可能面臨嚴重後果。
根據10月份法庭的裁決,准許巴斯與維克離開家去上班、看醫生或與兒女在一起,他們也可以離開房屋1小時進行體育鍛練,每週允許三次這樣的活動,或打掃衛生、購物,每週允許兩小時這樣的活動。
法官還下令,要求巴斯腳腕佩戴一電子計時表,記錄其出外的時間長短,一直到明年5月中旬。
目前,巴斯在溫哥華工作,週末回維多利亞的家。 ◇